极目新闻通讯员 李丹
近日,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正式印发《襄阳市非营运老旧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是襄阳市首次针对性出台老旧移动源淘汰更新激励政策,聚焦非政府财政供养单位所属的高排放移动源,通过差异化补贴,引导其淘汰更新。其中,单台挖掘机最高可享受28.7万元补贴,补贴力度位居区域前列。
据悉,该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自《方案》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力争2026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以及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淘汰更新工作。该补贴资金总额达2091.3万元,其中90%来源于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0%为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先到先得、资金用尽即止的原则,所有补贴资金将于2026年9月30日前一次性集中发放,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透明。
在补贴标准方面,政策实行差别化激励机制,兼顾环保治理目标与市场实际需求,设置“仅淘汰不更新”“淘汰+新能源更新”两种补贴模式。《方案》明确,在仅淘汰不更新的情况下,中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1.0万元至2.5万元,重型柴油货车每辆补贴1.2万元至4.5万元;叉车每辆补贴0.6万元至3.5万元,装载机每台补贴0.3万元至1.7万元,挖掘机每台补贴0.6万元至5.7万元,积极鼓励车主、企业主动淘汰高排放设备。
政策重点鼓励淘汰后更新为新能源设备,符合条件的可叠加享受更新补贴。其中,中型新能源货车叠加补贴后单车最高可达14万元;重型新能源货车根据轴数不同,更新补贴标准为每辆7.0万元至9.5万元;非道路移动机械中,叉车叠加补贴后最高可领取7.7万元,装载机最高可达13万元,挖掘机最高可达28.7万元,成为补贴力度最大的品类。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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