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奎(中国区域科学协会副理事长)

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正式确立以常住地为标尺,让基本公共服务“随人走”的全新供给模式。过去,我国依托户籍、行政区划等分配教育、医疗、社保、养老等公共资源。直白来讲,就是公共服务的提供基于户口、属地等,而非人的实际居住地。

此次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改革不同于仅针对特定行业、个别群体的专项政策,它将直接影响数亿流动人口,间接牵动全体城乡居民,改革所衍生的动能将要渗透民生保障、经济增长、基层治理等方方面面。

从直接影响的人群来看,首先就是进入城镇的农民工群体。2025年我国农民工总量已突破3亿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民工超1.8亿人。常住地供给模式落地后,公共服务解绑户籍属性,能够从根源上破解民生难题,帮助这一群体中的一部分放下顾虑、安心扎根城市。

如果跳出城乡视角,从城市内部、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格局来看,庞大的灵活就业群体同样是改革的受益者群体。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突破2亿人,约占全国就业总量的四分之一。这类从业者最大特点就是流动性强、就业形式自由,不受传统全职劳动关系束缚,但同时也面临社保参保碎片化、异地权益申领难等问题,其中一部分从业者长期处于保障缺位的状态。这次改革以实际居住地作为服务供给核心标准,较好适配新业态就业特征,补齐新型就业群体的权益短板。

除此之外,选择异地康养的老年人、为子女教育跨省陪读的家庭等等,这类流动群体同样能享受改革红利,能破除公共服务异地办理、权益申领的各类难题。当然,这些类型的人群划分存在大量身份交叉重叠的情况,一个人可能既是灵活就业者,也是跨城流动人口。归根结底,所有要流动的人,都可以说是此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

从间接受影响的人群来分析,必然要涉及到本地户籍居民。拉长时间维度,并且在配套改革条件到位的情况下来看,人口持续向优势城市集聚,能够持续扩充消费市场、丰富产业业态,也倒逼地方政府加大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投入,最终做大公共资源总量,让所有城市居民共享发展红利。

在学术界,基本公共服务“随人走”的倡议久已有之,由于其涉及到复杂的格局调整,因此将其推为政策方案并付诸行动并不容易。但无论有多少种不同意见,一个基本共识是存在的,这就是:让基本公共服务回归普惠均等的本质。此外,从其他角度也可以进一步深化讨论,比如从宏观经济层面看,这项制度创新能够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也是激活内需潜力、做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一招。

推行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改革已然提到操作层面,但要全面落实到位,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仅就当前来看,改革也还面临一些挑战,比如财政分摊机制仍待完善、公共资源属地需优化、地方考核导向亟需调整等软性制度问题,都是可能影响改革落地的堵点。所以,今后一段时间,围绕“公共服务跟人走”,还需要系统性的改革创新。

首先是要优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核算体系,将常住人口存量、年度增量,作为教育、医疗、养老重点领域资金拨付的核心依据。应搭建中央到地方的多级成本共担机制,针对性向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等人口净流入重点区域倾斜,调动流入城市承接流动人口公共服务的积极性。

一个完善的公共资源动态调剂体系必不可少。应依托大数据研判人口流动趋势,前置布局配套公共资源;同步盘活人口流出地闲置校舍、医疗机构、养老站点等资产,跨区域补给资源紧缺城市,破解资源闲置与供给不足并存的结构性问题。

此外,还需要重塑适配新型城镇化的政绩考核指挥棒。需要把常住地公共服务保障质量、随迁子女入学覆盖率、流动人口服务满意度等民生指标,纳入绩效考核核心清单,扭转部分地区“重招商、轻民生,重户籍、轻常住”的治理惯性。

常住地提供公共服务并不能一夜之间在所有地方都能实现,因此需要实事求是采取分层分类、梯度稳妥的落地策略。比如超大特大城市循序渐进放宽准入门槛,分批投放公共资源,规避短期资源挤兑风险;二线中心城市全面落地常住地公共服务全覆盖,主动承接人口集聚需求;县域地区重心放在盘活闲置公共资源上,重点保障留守老人、儿童群体权益,打造多层次、全覆盖的全域改革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