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日上午10时56分左右,阜新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海州大队民警张鑫在中华路解放广场执勤时,查获一辆私自拆除后排座椅、客改货的改装面包车。

经核查,驾驶人张某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核定载客人数7人,私自拆除车内三座座椅,改动车辆原有内部构造,将载客车辆违规改装用于装修管材、装饰材料等货物。民警当场向张某某宣讲非法改型、客货混装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某也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承诺在限期内复原车辆。

最终,海州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张某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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