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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交警披露一起案件

看完后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

各位街坊你们自己往下看吧

2026年3月28日0时53分许

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着崔某、郭某

三个人都没有戴头盔

沿着振兴路在机动车道上逆行

车辆突然失控向右倒地

在落地过程中右侧车身撞到反光柱

落地后滑行过程又撞到另外一根反光柱

最终崔某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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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经过鉴定

驾驶人袁某体内酒精99.1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这起事故

真的叠满了各种不利因素

不戴头盔、醉酒驾驶、违法载人

逆行、超速、走机动车道、遮挡号牌

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而维修店万某给这辆电动自行车

更换成不符合标准的蓄电池

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万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乘坐的崔某、郭某不负责任

戴头盔是性价比最高的保障

请各位街坊牢牢戴在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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