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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莞交警披露一起案件
看完后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
各位街坊你们自己往下看吧
2026年3月28日0时53分许
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着崔某、郭某
三个人都没有戴头盔
沿着振兴路在机动车道上逆行
车辆突然失控向右倒地
在落地过程中右侧车身撞到反光柱
落地后滑行过程又撞到另外一根反光柱
最终崔某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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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经过鉴定
驾驶人袁某体内酒精99.1mg/100ml
属于醉酒驾驶
这起事故
真的叠满了各种不利因素
不戴头盔、醉酒驾驶、违法载人
逆行、超速、走机动车道、遮挡号牌
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通行
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袁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而维修店万某给这辆电动自行车
更换成不符合标准的蓄电池
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
万某负事故次要责任
乘坐的崔某、郭某不负责任
戴头盔是性价比最高的保障
请各位街坊牢牢戴在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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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莞交警。|东莞潮事儿编辑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商务合作:莫先生 15812898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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