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7号,凌晨两点多,贵阳草坝村。
出租车司机李春来拉完最后一趟活打算收工回家,路过一个路口被一个男人拦下,说去蔡家关。
李春来盘算了一下,虽然不顺路但路程够长,能挣一笔,就让他上了车。
车开到草坝村深处一条死胡同里,李春来刚把车停稳,后视镜里瞥见一道寒光——一把20厘米的弹簧刀抵在了他腰上。
“把钱拿出来。”
李春来把钱包递过去,让他拿了钱快走。
歹徒收刀转身的一瞬间,车灯照亮的前方突然冲出来一个光膀子的男人,手里举着一根扁担,嗓门大得像打雷:“下车!蹲下!双手抱头!”
这个光膀子的男人叫于勇。
几分钟前他在屋里睡觉,被窗外的车灯晃醒了。
他躺在床上等了一会儿,发现那辆出租车一直没熄火也没开走,他忽然想起前几天有个同行就在这附近被人劫了,当时自己没来得及穿衣服冲出去。
这回他连上衣都没顾上穿,从门后抄起扁担就跑了出去。
歹徒被他吼得一愣,竟然真就乖乖下车蹲下了。
于勇稍微松了口气,把扁担往地上一杵,腾出手准备报警。
就这一个空档,蹲在地上的歹徒突然暴起,弹簧刀直直朝他胸口捅了过来。
于勇侧身躲过了第一刀,第二刀扎进了胸口。
后来医生说那一刀离心脏只有一厘米。
于勇当时根本没觉得疼,肾上腺素把所有的痛觉都压住了,他抡起扁担跟歹徒对打,身上又被刺了好几刀,血顺着肋骨往下淌。
李春来从车里冲出来帮忙,也被刺中了右肺和左肾。
两个人眼看着撑不住了,街坊邻居听到动静全跑了出来,拿锅的、拿盆的、拿擀面杖的,一群人把歹徒团团围住按在地上。
李春来用最后一点力气把于勇拖上出租车,一路闯红灯开进医院,两个人浑身是血地倒在急诊大厅的地板上。
于勇身中11刀,李春来身中7刀。
两个人都活了下来。
这事上了新闻之后,贵阳的出租车司机们自发在大年三十那天免费载客,把当天的车费全部捐给了于勇和李春来。
社会捐款短短几天凑了30多万。
于勇在病房里醒过来,记者问他为什么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就往外冲,他说,这是第七次了。
他父亲年轻的时候在街上遇到歹徒,周围没有一个人出手帮忙,父亲被打成重伤,落下了终身残疾。
于勇从小看着父亲的背影长大,发过誓——以后不管是谁遇险,只要我看见了,我一定上。
婚礼那天,贵阳的“的哥”们原本打算凑28辆出租车给他接亲,结果一路上通过对讲机越叫越多,等车队开到婚礼现场,整整48辆。
于勇的妻子葛维菊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说了一句:“谁家结婚能请得起48辆车的车队?这婚结得真值。”
婚后第二年儿子出生,于勇说,他现在不仅是个丈夫,还是个父亲,以后在儿子面前更得以身作则。
我写于勇的时候一直在想一个问题:一个人冲上去的时候,脑子到底在想什么。
他那天被车灯晃醒的时候,完全可以翻个身继续睡,没有人会责怪一个凌晨两点躺在床上的普通人。
但他没有。
他连衣服都没穿,光着脚踩在冬天的水泥地上,拎着一根扁担冲进一团黑暗里,对着一个拿着刀的陌生人吼出了那句话。
他冲出去,是因为很多年前有一个人躺在血泊里没人扶,那个人是他父亲。
他把童年的那场痛变成了这辈子一直扛着的东西——不是愤怒,是一种本能的反应。
你们怎么看于勇这种“见义勇为”的选择?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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