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房产,有一部分原本计划建设养老院,没想到李某某和银行负责人合伙欺骗了我。”李玉火有些无奈,他认为中国农业银行在这件事中,有无法推脱的责任。
“离奇的是,与银行、卖家三方协商后,我们现场帮卖家偿还了抵押贷款。抵押物被解押的次日,该银行又为卖家办理了一笔大额贷款。这是赤裸裸地串通合谋。”李玉火说。
购买厂房、房产后,李玉火已进行了装修、改造、扩建等
购买房产
约定2500万购买同族人厂房、房产等
支付1700万元后迟迟办不了过户手续
1960年出生的李玉火是福建莆田当地一名企业家,因常年做慈善,2018年10月获评“中国好人”。
2014年4月,同村的朋友将同族人李某某介绍给他,称对方想出售其个人住宅和厂房,“有两套证件,其中个人住宅5亩,工业出让地10余亩。”考虑到李某某与他是同族人,且其计划在该地附近修建养老院、商超等,便同意购买。
图为合同条款
2014年5月26日,双方签订《合同》,卖方为李某某、福建汇达时装有限公司。约定房产、厂房、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总交易价格2500万元。合同签订前支付500万元;签订当日支付1000万元;完成过户后再支付1000万元。
“我如约在合同签订前至当日,先后给了他1500万元。”李玉火说,第一笔500万元支付时,他就要求对方提供产权证原件,但对方以财务出差、涉事门店2015年11月交房后才能办手续等为由搪塞,“我原计划等看到手续再说,但李某某毕竟是朋友牵线找来的同族人,又自称急需用钱。其次,当年网络还不发达,要查询是否抵押,需要动用私人关系。出于信任,我没有核查他的手续。”
6月11日,李某某再次找到他,以办理过户需要经费为由,提出先支付200万元,“我同意后,多次催促李某某办理过户手续,但被一拖再拖。”
发现抵押
银行行长上门称涉事房产、土地均被抵押
权衡后决定代偿贷款,办理解押、过户手续
李玉火说,接手李某某房产后,他很快就对周围房产进行了装修、改造、扩建等。因李某某房产周围环境较差,有垃圾场等。他还花费600多万元在附近建桥修路。
他回忆,2015年9月前后,中国农业银行涵江支行负责人刘某、业务经理陈某等人找到他,称李某某和汇达公司的宗地被以800万元抵押给了银行,他不能私自在该房产建设,“我这才意识到被骗了。”
2015年10月,李玉火通过一在当地担任公职的中间人,找到了银行行长刘某,对方称只要李某某偿还800万元银行贷款,就可以办理解押手续。
该公职人员回忆,2015年10月,李玉火邀请他一同前往中国农业银行涵江支行行长刘某的办公室,刘某表示,只要李玉火为李某某代为偿还800万元贷款,就可以为涉事房产、土地办理解押手续。
图为转账《回单》
中国农业银行涵江支行的《回单》显示,2015年10月21日下午4时,李玉火方将800万元转入汇达公司账户。
同日,双方再次签订《合同书》,约定李玉火方同意将800万元用于李某某与汇达公司办理涉事房产、土地在农业银行的贷款解押手续。2015年11月10日前,需要将土地解押手续、房产证等交李玉火方保管。同时,立即配合办理房产、土地过户手续。
再次抵押
警方以合同诈骗、骗取贷款为由刑事立案
“现在想来,帮李某某偿还贷款后,银行方面应该出现了异常。”李玉火回忆,2015年10月底至11月,中国农业银行涵江支行有工作人员带评估公司现场评估,“李某某的房产、厂房当时全部都拆除了,我们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评估,便将对方赶走了。”
此后,李某某仅将个人房产过户给李玉火方。公司房产始终没有过户。2018年5月,莆田中院工作人员查封了原汇达公司的厂房,李玉火才意识到问题,“我了解到,涉事房产被解押后,李某某又申请了新的抵押贷款。”
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情况说明》
涵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2022年5月19日出具的《情况说明》显示,2012年,涉事房产的抵押被登记;2015年11月17日,汇达公司的最高额抵押权注销登记,当天办结注销。11月18日,汇达公司的产权证被办理新的抵押登记。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涉事房产的解押与重新抵押,仅相隔一天时间。
2022年8月,警方就合同诈骗、骗取贷款立案
对此,李玉火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未获法院支持。期间,他多次向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报案。2022年8月4日,警方认为其遭合同诈骗、骗取贷款一案,有犯罪事实发生,决定刑事立案侦查。
2023年10月,涵江区法院就该案开庭审理。截至2026年6月11日,暂无进展。
李玉火的代理律师表示,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涉嫌骗取银行贷款罪,后补充起诉李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目前,该案尚未判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李某某,对方自称无罪,并表示检方已经准备撤诉了。此事系李玉火强占了他的房产,不曾给过他钱款,并表示有相关的判决书。
李某某提供的判决书显示,法院驳回李玉火方的起诉,系因原告以“莆田兴品百货有限公司”名义起诉,但转账、合同、收条等均为李玉火及其家人为主体。法院未认定李玉火方没有支付钱款给李某某。
投诉银行
银保监会:未发现涉事银行行长违法证据
农行莆田分行未回复“检方移交违法线索”问题
李玉火说:“那块地,我本来计划建设养老院、商超,如今因纠纷一直搁置着。我是被银行和李某某合伙骗了。”
他表示,银行行长刘某对此事知情,却在明知涉事房产已经实际出售的情况下,在办理解押手续的次日,又给李某某办理的贷款,显然属于违规放贷,“我一直在追究银行方面的责任。”
对此,2022年1月,银保监会莆田监管分局曾回复称,2002年,汇达公司贷款后,一直续贷。2004年,该公司将涉案房产作为新增抵押物抵押担保,到期一直续押。2015年11月17日,汇达公司续贷。2015年11月19日,农行涵江支行发放贷款620万元。故,分局无法认定该行发放贷款时,与汇达公司恶意串通办理抵押手续损害李玉火利益。
此外,经分局调查,未发现该行未尽职调查抵押物的占有情况。根据目前证据,无法认定2015年该抵押房产为李玉火方实际占有,无法认定行长刘某知悉汇达公司转让房产的情况等。同时,分局未发现刘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的线索和证据。
2026年6月1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涵江区检察院黄姓负责人,对方表示不便透露案情。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涵江区检察院回应称,农行涵江支行原行长刘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相关线索他们已移交农行莆田分行纪检部门办理。
对此,记者联系到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分行,但均表示无法提供纪检部门电话。一工作人员表示,会向领导反馈后,协调专人回复。截至发稿,无回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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