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安局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公开征集客车

非法营运、超员违法行为线索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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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客车非法营运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周口市公安局、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无有效营运资质,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 “黑客车”“黑出租车” 等非法营运行为;

(二)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公交客运、包车客运、7座以上小型客车等车辆超员载客违法行为;

(三)其他涉及客车非法营运、超员载客和非法改装座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驾乘人员及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可实名或匿名,提倡提供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行驶路线、现场照片/视频、载客人数、营运收费情况等有效信息,便于核查处置。

(一)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394-8383133、0394-8280300。

(二)网络举报。电子邮件发送至zkclgls@163.com、zkjtzf@163.com邮箱。

(三)来信举报。邮寄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黄河路5号(周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周口市川汇区文体路6号(周口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邮政编码:466000。

(四)现场举报。全市各交警大队、交通执法大队、执法服务站或直接向路面执勤交警反映。

三、相关要求

(一)举报内容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恶意举报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安、交通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对查证属实的线索,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营运、不乘坐超员车辆,积极参与交通共治,共同守护平安、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周口市公安局 周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11日

来源:周口市公安局,周口市交通运输局,周口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