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黄河呜咽,青松肃立。6月22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青山分局自由路派出所副所长、二级警长陈佳鑫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包头市殡仪馆举行。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包头市委市政府、青山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和全市民辅警代表,以及陈佳鑫同志亲属和生前好友怀着沉痛的心情前来送别。

陈佳鑫同志因公牺牲后,公安部、自治区公安厅、市委市政府、青山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和亲友以不同形式寄托哀思,并向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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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厅庄严肃穆,哀乐低回。告别厅上方悬挂着黑底白字的横幅“沉痛悼念陈佳鑫同志”,横幅下方是陈佳鑫同志的遗像,两侧悬挂着“柔肩赴险存大爱 碧血从警铸忠魂”的挽联。陈佳鑫同志的遗体安卧在鲜花丛中,身上覆盖着鲜红的中国共产党党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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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时许,全体人员在哀乐声中缓步来到陈佳鑫同志的遗体前肃立默哀,向陈佳鑫同志的遗体三鞠躬,作最后告别,并向其家属致以慰问。

6月18日下午,自由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有人欲跳楼轻生,陈佳鑫立即带队赶赴现场救援。到达现场后,救援民警发现当事人情绪低落,因长时间站立,身体开始晃动,随时有坠落危险。危急关头,陈佳鑫挺身而出,从窗户跃向当事人所在平台施救时发生意外,不幸牺牲。最后,在救援人员的一致努力下,轻生群众成功获救。

陈佳鑫走了,她走得太急、太突然、太悲壮。她奋不顾身,把恐惧、危险抛于脑后。她拼尽全部,想要护住一条鲜活的生命。她不是钢铁,她是家人的牵挂,是鲜活的、明朗的、温柔善良的年轻姑娘。但穿上藏蓝警服,她便义无反顾、向险而行、向死而生。危难时刻,她没有退缩一秒;生死关头,她选择了大爱无我,用三十岁最美好的青春,诠释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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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佳鑫,女,1996年6月出生,2016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2024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先后在包头市公安局巡逻特种警察支队、青山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幸福路派出所、自由路派出所工作。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玉璟 郭君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