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他什么意思,他就一直骂。我闻着他喝酒了,说要报警,他就要跑,然后开车撞我,连续两次。之后又冲上来打了我很多拳。”
33岁的青岛胶州市民徐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讲述5月16日深夜的遭遇时,声音仍带着不解。“我是一名脑梗死后遗症患者,持有四级肢体残疾人证。如今被打一个多月过去了,对方仅因酒驾被行政拘留、吊销驾照,但针对驾车冲撞和殴打残疾人这两项核心事实,派出所一直没给出明确回复。”徐先生说。
监控画面:
小区内的两次“开车冲撞”
徐先生向记者提供的小区监控画面记录下了事件的开端。视频显示,2026年5月16日晚11时16分许,小区内部道路上,一阵男性的辱骂声响起。画面中,两辆车先后驶出,徐先生的车在前,行驶缓慢;后方车辆紧紧跟随,辱骂声正是从该车传出。
徐先生停车询问,后车驾驶员并未下车,而是坐在车内继续骂。徐先生回忆,他当时就闻到浓重的酒气。“我说你酒驾了是不是?我打122报警。”听到这话,对方开始倒车,试图离开。徐先生拿着手机边报警边上前,喊他停下来。
监控时间晚上11时17分,惊险的一幕发生:正在倒车的车辆突然停止,随即加速,向徐先生方向驶去。徐先生闪身躲开。紧接着,车辆迅速倒车,再次向徐先生的方向驶来,又被他躲开。之后,涉事车辆与徐先生的身影进入小区监控盲区,但能隐约听见一个女性的大喊声。
图为事发现场画面
徐先生自己拍摄的另一段手机视频补全了后续情况。画面中,一名身穿紫色上衣的年轻女子死死拦在一名男子身前,并大喊阻拦。男子无视年轻女性的哭喊拉扯,一边高声辱骂,一边挣扎着要冲向徐先生,“要整死你”“判刑我都认”。最终,男子挣脱年轻女子的阻拦,跳起挥拳砸向徐先生。视频中,男子的声音含糊不清。
经徐先生回忆,交警到场后对该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达醉驾标准(80mg/100ml)。
警方处理:
交警已对酒驾作出处理,打人一事派出所尚未回应
徐先生称,事发当晚他即拨打110,由胶州市中云派出所出警处置。但一个多月过去,他既未拿到受案回执,也未等来任何处理结果。他多次向派出所要求刑事立案,均未获得明确回应。当他依法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时,同样被拒。
徐先生称他多次向派出所要求刑事立案,以及索要《不予立案通知书》均被拒
6月22日上午,徐先生再次联系办案民警询问案件进展,未能获得正面答复。之后,他联系当晚出警的交警核实情况。交警明确表示:“我们是按照他交通违法来处理的,他是酒驾,进行拘留和吊销驾照。对于你被打的事,应由派出所处理。”
6月22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胶州市中云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核实情况后回应。下午3时许,记者再次联系到派出所,仅得到“我去催催办案警长给你回电”的回应。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任何回复。
残疾证明:
伤情与证件的“时间差”,市残联称由医院进行评级
除被打纠纷外,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个疑点:徐先生被打的时间是5月16日,而他所持的残疾人证,发证日期为6月3日。
对此,徐先生坦陈,证件确实是在被打后补办的。“我2022年就确诊脑梗,身体是不可逆的损伤,只是以前没想过要办证。律师说殴打残疾人罪加一等,我才去做的鉴定。”
徐先生所持的残疾人证
他向记者出示了证据链条:一份由当地三家医院于2022年10月出具的出院记录,显示其因“脑梗死”入院治疗,出院时右侧肌力5级,左侧肌力5-级。另一份由当地三级医院于2026年5月19日出具的复诊病例则显示,他的左侧肢体肌力已下降到3级,远差于四年前的水平。“这次被打,直接加重了我的病情。”徐先生说。
6月22日上午,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胶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就办证标准进行核实。工作人员回应称,只要符合医学标准的肢体残障即可办证,证件每十年一审,“如果审核时达不到医学认定标准,会降级或取消。”对于徐先生办证一事,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了办证的流程——申请人拿着相关资料到残联申请后,医院的相关专家会就肢体情况及医学诊断进行测评,最终伤残等级由医院专家进行认定。
与此同时,胶州市残联工作人员介绍,残疾证是可以注销的,“持有残疾证才能算是残疾人,如果残疾证取消或注销,则不能称之为残疾。曾经就有因事故瘫痪持证的,在身体康复后来注销了残疾证。”该工作人员介绍。
律师说法:
事发一个多月未拿到受案回执,当事人该怎么做?
针对此案引出的三个问题,广东广和(龙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入壁律师进行了分析
一、残疾证办证在后,打人时是否属于“殴打残疾人”?
祝入壁律师表示,徐先生发证时间为2026年6月3日,被打时间为5月16日。残疾证是残疾事实的官方确认凭证,而非“授予”残疾身份的文书。徐先生2022年确诊脑梗死,肢体功能已不可逆受损,2026年5月19日复诊病历显示左侧肢体肌力降至3级(远差于四年前水平)。残联办证流程是由医院专家依据医学标准评定,证件仅是对既存残障事实的确认与公示。徐先生被殴打时,依法可以认定为殴打残疾人;若打人行为加重了原有残障程度,可依法从重处罚。
二、警方处理是否得当?
祝入壁律师分析称,派出所既未就“驾车冲撞”“殴打”给出处理结论,又拒绝出具《受案回执》或《不予立案通知书》,存在严重程序瑕疵。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回执;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将《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未出回执即程序违法,当事人有权投诉或复议。
三、徐先生可怎样维权?
祝入壁建议:1.索要回执:依法要求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或若不予立案则出具书面通知书,固定程序证据。2.申请复议复核:若派出所不予立案,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刑事复议,或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3.司法鉴定:坚持申请对“外力伤害与原有肢体残疾加重之间的伤病因果关系”进行鉴定,这是刑事立案和民事索赔的关键证据。4.民事诉讼:无论刑事是否立案,均可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可根据相关证据据实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损失。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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