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常营乡党委原书记李兴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清风北京
·北京
日前,朝阳区纪委监委对朝阳区常营乡党委原书记李兴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兴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骗取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李兴泉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朝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朝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兴泉开除党籍处分;由朝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审核:邓炜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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