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为这个案子工作压力有些大,没心思好好写文章。
因为案子出了结果,总算得空,想来还是写点什么记录一下办案过程。
先说结果,遗憾,被批准逮捕了。
值得说道的是,案子不一定是以取保候审作为办案成功的标准,不能取保候审不代表辩护律师没有努力,不代表一无所获。
其实,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刑事案件,根据相关司法政策,一定会依法严惩,案子要取保候审还是挺难的。
本案有两名嫌疑人,我的当事人是主要负责人,另一名嫌疑人是股东。
在委托前,大概能预判到,门店主要负责人大概率会被批准逮捕,而股东作用较小,可以取保,也是如此向当事人及家属解释的,提前告知过诉讼风险。
虽然家属知道取保候审很大,但仍然希望我全力争取,不能放弃一丝可能。
这是自然,作为辩护人,一定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不容懈怠。
经过会见,我大概了解初步案情,我认为有几个不利之处会影响到是否取保。
第一,听说是专项行动,本地抓了几十人,要严打整治食品安全;
第二,帽子叔叔认为当事人不老实,认罪态度不好;
第三,办案人认为当事人不老实,会担心取保后串供影响侦查;
第四,销售金额并不算低;
作为门店主要负责人,有以上四个不利因素,结果不乐观。
经研究,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试着争取,即使不能取保,只要办案人能同意部分观点,后续在量刑上会少很多。
第一,作案时间及熬制的次数。我想说明,当事人的犯罪行为不是经常持续性的;
第二,销售金额的认定。尽量把销售金额扣减下来。金额越小越有取保机会。
第三,是否可以认定为自首。
第四,孩子抚养情况说明。社区出具证明说明当事人离异,独自抚养孩子。
最关键的应该是前两个,为此,我让家属准备了进货和销售数据,拟证明使用量及销售金额均较小。
花几天时间准备好了书面辩护意见,得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通过预约我见到了办案检察官,沟通下来发现最大争议点在于销售金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她们的观点,应以套餐价计算,而按照我们的观点,应以锅底售价计算。两个标准的差距很大,对量刑赔偿都会有巨大影响。第一次见面没有说服办案人。
端午过后,我又去见了办案人,再争取争取,这次在这个问题上达成了一致,办案人说我倾向于你的观点,但是人还是要批准逮捕的,现在食品安全状况你也清楚。
我又多问了她一个问题,我说官方的意见呢?其回复,虽然我个人倾向于你的意见,但仍以套餐价计算销售金额。
这么看来,后面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还要说服背后的人才算完。
批准逮捕7天的时间跑了两次,自认为尽力了,不能取保不是失败,因为不是每个案件都能取保,批准逮捕阶段的辩护绝对不是只为了取保,这个阶段如果我们能够提前影响到办案人,就是在提前铺垫辩护观点,为后续辩护打牢基础。
律所主任,司法部死核援助律师,省市律协刑事专业委员,办有无罪免死不起诉缓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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