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内容:

一位律师朋友发了这样一条微博:

我看完微博的第一反应是,这不挺正常的吗,为什么这位律师还有批评的意思在里面?

这所以会有这种反应,因为我下意识地以为,这是一件刑事案件。

看过我之前文章的读者知道,早年间我是在办公室提的助理审判员,业务忙的时候经常被叫去帮忙,有时候客串书记员,有时候凑人头去调证,还有时候被叫去组合议庭。

有一回被刑庭的同事叫去组合议庭,那是我第一次参与刑事案件审理,印象可太深刻了,庭审真的就是从早上九持续到下午三点多,中间没有休庭,法警同志还能每隔一段时间换班,合议庭组成人员真的是板板正正地从头坐到尾。

庭审结束后又累又渴又饿,第一次感觉到审判真的是个体力活。

我问刑庭的同事为什么非得把庭一次开完,回答说把被告人从看守所提来法院一次非常不容易,所以能一次开完就一次开完,尽量减少麻烦法警队和看守所。

我看了看微博的评论区,得知这不是一件刑事案件,而是一件民事案件,觉得也不稀奇,民事案件开庭这么久,调解呗。

比如我,极少因为开庭耽误下班,如果开庭过了下班时间,同事就会说,不用问,橙子一定在调解呢。

还记得刚入院在立案庭工作的时候,就有老法官教育我说,调解时一定要有死磕的劲头,不怕耽误吃饭耽误下班,而且双方一旦达成一致后哪怕过了下班时间也一定要现场出调解书,不给双方反悔的机会。

所以后来我下庭去了民事审判庭,遇到同事有庭审时间特别长的,都会问:开庭这么久,是调解了吗?

再看这条微博的评论区,没有提到案件调解了。

这下子原因可能就不太好说了。

有可能是法官真的不想再见到某位当事人了。

之前审理过一件继承纠纷,其中一位被告脾气暴躁还特别能闹,他的代理人也是如此,边审判边信访,案件推进的非常艰难,正式开庭的时候这位被告的代理人准备了十几页的答辩状,必须一个字不差的读完,最后庭审持续到下午六点多,一向很刚的审判长都有点绷不住了,私下问我还继续吗?我说继续,因为我真的不想再开庭再和他们打交道了,最后庭审持续到晚上八点多,开完庭我如释重负。

微博评论区有人推测是法官审判能力跟不上,因为书记员说这是这位法官第一次审理该类型案件。

我倒觉得不一定,因为法官问得多问得细庭审时间长不一定就是法官能力不行,我总结的是,一般遇到这种情况结论可能两极分化,一是可能这位法官没经验,抓不住重点,二是可能这位法官非常擅长提问,当事人刚开庭时精力旺盛,警惕性高,所以有经验的法官一开始会故意问一些有的没的,等当事人有所松懈了,再把关键问题掺杂在一般问题里提问,或者同样的问题间隔一段时间后再问一遍,这都是常见的询问技巧。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和案由有关。

比如一位律师朋友在评论区问,这是离婚案件吗?

离婚案件法官问得细,有可能是案情复杂,当事人财产较多,需要问得细。

还有一种可能是,这位家事法官有点八卦......

最后看到的回复是,这是一件建工案件。

唉,我最讨厌的案件类型,没有之一,又很专业,又很复杂,审理难度大,发改概率高,不提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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