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路口要减速慢行
转弯车要让直行车
这是大家都懂的道理
但如果转弯不让直行
遇上过路口不减速
该怎么处理?
以案释法
2026年4月21日,蔡某驾驶宁德福鼎号牌电动自行车从福鼎市江滨南路往海口路方向行驶,于08时07分,经过福鼎市城区江滨南路93号门前交叉路口左转弯时,车身右侧与由潘某驾驶从江滨南路往潮音北路方向行驶的闽J号牌小型轿车的车头发生碰撞,造成蔡某受伤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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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蔡某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未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违反标志标线通行,且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和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应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当事人潘某驾驶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福鼎交警提示
行经交叉路口时,无论是转弯还是直行,都应提前减速、仔细观察、礼让先行。“抢一秒”换不来便捷,多一份礼让才能多一份平安,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侥幸心理,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鼎警讯
编辑:杨譞
审核:汪晶晶
监制:戴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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