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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木里县公安局列瓦派出所在下麦地公安检查站开展日常检查时,查处两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行为人3名。

案例一

2026年6月5日嫌疑人万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运输柴油,民警现场查获涉案柴油1桶(约200升)。

目前,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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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2026年6月9日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储存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资质的情况下,私自运输汽油,民警现场查获涉案汽油6桶(约200升)。

目前,已依法对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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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用普通油桶私自运输汽油、柴油是非法且极度危险的行为,等同于携带“移动炸弹”上路。汽油、柴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其运输有严格的国家法律规定和安全要求。

02

很多非法运输使用塑料桶,塑料是绝缘体,在运输过程中极易因摩擦产生静电,积聚的静电火花就足以引燃挥发的油气,导致爆炸。

03

普通车辆没有经过危险品运输的专项改装,缺乏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关键安全设备。一旦发生碰撞或泄漏,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

木里公安提醒

汽、柴油属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须取得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相应营业执照;道路运输须取得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且车辆及驾驶、押运人员须具备相应资质;商业性使用须提前向应急、公安等部门报备并完善储存安全手续。严禁未取得上述合法手续擅自进行经营、运输或使用,违者将依法承担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同时,汽、柴油具有强挥发性,对于不合规的汽、柴油私藏私用,可能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容易造成火灾,继而引发爆炸,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造成较大的安全隐患。

大家如果发现相关违法销售汽、柴油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木里公安

编辑:何君、郭舒曼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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