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晚喝了杨梅酒,本以为杨梅酒浸泡时间已久,酒精早已挥发,只剩果味,没想到第二天清晨被查出酒驾。浦东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提醒,夏季昼长夜短,市民夜间聚餐、观赛饮酒频次增多,广大驾驶人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酒精代谢因人而异、因饮酒量而异,切勿凭体感判断是否能开车。如果驾驶人在当天要驾车出行,建议在前一天晚上不要喝酒,并保证充分的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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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0日清晨6时许,浦东公安分局交管支队八大队民警在临港大道沿线开展清晨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在对一辆途经卡点的轻型货车开展例行检查时,一股酒气从车窗飘出来,民警随即对有酒驾嫌疑的驾驶员常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面对检测结果,常某直呼后悔。原来,常某在前一日晚上7时许,大量饮用了自家浸泡的杨梅酒。他自认为杨梅酒浸泡时间已久,酒精早已挥发,只剩果味。心存侥幸的他休息一夜后,自认为体内酒精已代谢完毕,便清晨驾车上路,不料刚出门没多久就被执勤交警查获。
最终,常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浦东交警依法处以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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