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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一则短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画面中,一名男子坐在电动车上拧动转把,仪表屏显示时速高达153km/h。视频配文写道:“听说警察叔叔最喜欢我这种,不知是真是假。”

接到群众举报后,湖南长沙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雨花大队迅速展开调查,很快锁定了违法人员石某。通过调查发现,石某长期驾驶该电动车在雨花区、天心区往返穿行且未佩戴安全头盔。

6月24日中午11时许,雨花大队井湾子中队将石某及涉案车辆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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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车并未经过改装,但其法定属性不属于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而是电动两轮摩托车。

石某交代,他持有摩托车驾驶证(D证)其主要将该车用于外卖配送,但未办理机动车注册上牌,也未投保交强险。为了博取关注,他私自操作解除了车辆限速并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这条炫耀车速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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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民警已依法扣留该电动摩托车,对石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两项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250元,同时驾驶证记10分。

另外,“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石某还将面临应缴保险费金额两倍的罚款。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 湖南公安

编辑 | 范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