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便利生活
有很多新奇的发明
加入我们的日常生活
但大件事君要提醒大家
有些代步工具并不是交通工具
盲目驾驶其上路危险重重!
一起来看广东交警公布的最新案例
深圳15岁学生滑滑板车横
造成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广东交警7月4日消息,2023年7月20日18时36分许,一名年仅15岁的中学生驾驶一辆电动滑板车在某路行驶时,不仅横穿十字路口,还将斑马线上正常通行的行人撞倒在地,造成行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责任认定
中学生驾驶电动滑板车违规上路撞伤路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不负责任。
肇事电动滑板车
电动滑板车虽然是电动的
还有轮子和操作杆
但在本质上
只是“进阶版”的体育娱乐休闲工具
存在许多安全隐患!
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
本身就不具备路权
滑行工具不得上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此外
此类工具在设计上存在缺陷
使用不当的话风险极大
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不明确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既不属于儿童玩具,也不属于运动器械,其产品属性和适用场景缺乏相应的规范。这就导致很多家长及上班族将这类产品误以为是儿童玩具或可以用于便捷通勤的交通工具,忽视其中存在的风险。
安全性和稳定性低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完全依赖于驾驶者重心的移动来实现加速、减速和转向,如果速度过快,使用者尤其是未成年人很难平稳掌控,极易因失去重心而受伤。
在道路上行驶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作为载人移动器具,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等滑行工具存在没有驾驶资质要求、没有方向盘、没有手动刹车、行驶时速高、刹车距离普遍过大等安全隐患,使用其在道路上滑行,不仅增加了使用者自身的安全风险,也给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威胁。
马上就到暑假了
请家长加强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
别在假期里“摔个大跟头”
另外,家长还需要告诉孩子的事
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应急处置能力较差,安全意识相对较弱,而电动自行车速度较快,危险系数较高,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往往难以预料。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在机动车道骑行,与机动车发生碰撞
▲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骑电动车撞伤环卫工人
使用滑行工具要注意场合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且人车分流的小区道路、室内训练场馆、公园里的特定区域等地方使用。
▲使用时应穿戴好头盔、护膝、护肘、护腕等护具,以降低摔倒造成的伤害
未成年人在使用滑行工具时,家长要履行好监管和看护义务,不要让孩子“放飞自我”,否则危险随时可能出现!
▲小学生独自骑行电动滑板车出行,过斑马线时与小车发生碰撞后摔倒
▲男童骑滑板车横穿马路,肇事小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男童头部受伤
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都说“初生牛犊不怕虎”,但该遵守的交通规则还是要遵守,年轻人千万不要轻视交通规则的重要性。通过十字路口时要走斑马线或过街天桥,不要横穿或斜穿马路;有信号灯时遵从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广东交警提醒
电动滑板车、平衡车
轮滑旱冰鞋等各类滑行工具
没有路权,不具备道路通行资质
仅允许在安全场地使用
禁止上路代步
请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教育监督孩子
切勿上路滑行
*有什么想说的,欢迎给我们留言哦*
南方都市报(nddaily)、深圳大件事(nandusz)报道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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