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骑行中
有些骑行者觉得 “偶尔不靠右侧没关系”
殊不知其实除了法律规定
靠右行更蕴含着防御性骑行安全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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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右行 隐藏隐患
在日常骑行中,不少驾驶人因为赶时间、图方便,或心存“路上车少没关系”的侥幸,逐渐漠视靠右规则,衍生出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随意穿插等行为。然而,危险正藏在这些“偶然”与“侥幸”背后。
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快速车流中的移动隐患
部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认为靠左或居中行驶“视野更好、更安全”,或嫌“靠右太慢”,因而长时间滞留机动车道。然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体积小、速度相对较慢,在机动车流中极易处于其他车流的视野盲区,追尾与刮碰风险骤增。
▲电动自行车横穿多条机动车道,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追尾事故。
随意穿插:扰乱交通节奏的变数
部分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驶人遇到缓行路段时,为赶时间、图方便,仗着车型小、灵活性强的优势,频繁在机动车之间的小缝隙中穿梭,此举虽或得一瞬之快,却迫使周围车辆频繁紧急避让,不仅易诱发连锁事故,同时也降低了道路通行效率,让本就缓行的路段雪上加霜。
▲电动车缝隙穿插通行,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
在上述这些危险行为背后,往往暗藏着几种典型心理:
♦︎侥幸心理:“不会轮到我” “我骑了这么多年,从来没出过事”,这是许多违法骑行者的内心独白。
♦︎从众心理:“别人都这么走” ,见他人违规前行,便不假思索尾随,规则意识于无形中消解。
♦︎认知偏差:“我是弱者我怕谁” 这种心理在部分骑行者中根深蒂固。他们潜意识里认为,机动车总会避让非机动车,即使发生事故,也是“开车的”责任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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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右行:守的是规矩,护的是平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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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御骑行——“靠右行”
真正的效率,源于有序;真正的自由,植根于安全。“靠右行”不仅是法律规定的骑行原则,更应内化为一种防御性的骑行态度与交通智慧。
很多人觉得,“靠右走”意味着要面对路边停放的车辆、突然打开的车门、行人或障碍物,不如走在路中间“开阔”。但实际上,“靠右行”实为骑行者的“安全缓冲带”——机动车在左侧行驶时,驾驶人普遍预期右侧是慢速车辆与行人活动区域,故车速控制与注意力分配皆以此为前提。
靠右骑行,恰是顺应这一普遍预期,使自身处于他人可预判的位置,从而赢得安全距离与反应时间。
在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混合路面,靠右骑行不仅是一种规则,更是一种主动避险的智慧。它不仅在空间上隔离了对向车流的威胁,也减少了同向快车的追尾压力,更赋予骑行者一份从容:不必与机动车争道,不必忧心后方骤响的鸣笛,可更专注应对前方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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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骑行要求,这些也要做到
1、证照齐全再上路
无证驾驶缺乏专业培训,遇突发状况极易操作失误,严重扰乱交通秩序。
2、全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头盔是保护驾乘人员头部的一种有效防护工具,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减轻头部伤害。二轮车行驶时,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
3、不超员
两轮车稳定性较差,当车辆超负荷载重、载人时,会使车辆稳定性降低,遇上紧急情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5条规定,机动车载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4、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逆行
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一定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一定不要闯红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
5、不非法改装炸街
“飙车炸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广大摩友切勿私自改装,安全文明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6、车辆定点规范停放
行车文明、停车规范,不仅是文明的体现,也是所有交通参与者应当主动遵循的原则。请各位两轮车驾驶人在指定位置停放两轮车,不随意停放,乱停乱放。
安全是回家的唯一捷径
道路连着你我他
安全系着千万家
信息来源:综合管理大队、广东交警
本期编辑:姜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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