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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时间,冲一下就过去了!”
“左右没车,闯一次没关系?”

“没人看到,不会有事的…”

这些侥幸心理
往往就是事故发生的导火索

近期东莞交警持续开展

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

闯红灯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勿拿生命安全当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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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DT4083

东莞市虎门镇省道122与龙眼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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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P08395

东莞市虎门镇省道122与龙眼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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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V80159

东莞市虎门镇人民路与体育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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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FY6116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振兴东四横路口(北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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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AG6046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振兴东四横路口(北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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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CJ3078

东莞市高埗镇高埗大道与高龙路交叉口(南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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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BY2186

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莲湖路路口(东往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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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858288

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莲湖路路口(东往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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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374098

东莞市长安镇太安路莲湖路路口(东往西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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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U51246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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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广州FK1387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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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东莞38908

东莞市企石镇振华路春风路交叉路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闯红灯的危害

01

破坏通行法规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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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闯红灯通过路口,闯入右侧直行汽车正常通行车道,两车发生碰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

02

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闯红灯行为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它的危害和影响极大。对于机动车闯红灯,驾驶人还会面临被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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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通过路口时,无视交通信号灯红灯,与正常行驶汽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两车受损。

闯红灯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还会产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仅仅是自己的车辆和人身安全会受到损害,对方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侵害。

03

损害公共交通秩序

交通法治意识淡薄 ,视法律为儿戏,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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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灯只有几十秒
生命却只有一次

请不要因为一时图快
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文明出行

从每一次守法通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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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东莞交警

编辑 | 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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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纪实

中新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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