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国家医保局公布通过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名单。2026年目录调整申报阶段,共有601个申报药品通过基本医保目录形式审查,58个申报药品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将获得参加专家评审等后续环节的资格,但并不意味着已经纳入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基本医保目录申报整体通过率91%
根据国家医保局公告,2026年目录调整申报阶段,共收到基本医保目录申报信息800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64个,最终601个通过形式审查,整体通过率为91%。其中,目录外药品368个,目录内药品233个。
商保创新药目录共收到62份申报材料,涉及药品通用名62个,最终58个通过形式审查,整体通过率为94%。其中,目录外药品57个,目录内药品1个。
国家医保局6月29日至7月5日曾对通过初步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共收到103条反馈意见。根据各方反馈意见,国家医保局按程序对相关药品审查结果进行了复核和修正。
其中,当归六黄汤、九味黄连解毒软膏改为通过形式审查;布立西坦口服溶液、布立西坦注射液的申报条件发生调整;水合氯醛糖浆、美洛昔康注射液(Ⅲ)、卡谷氨酸分散片等药品的独家情况由“独家”改为“非独家”;司替戊醇胶囊则由“非独家”改为“独家”。
此外,部分药品关于是否属于1类新药、是否为地产化品种等申报信息,也根据复核情况进行了修正。对于预申报品种,国家医保局根据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和企业补充提交的批件信息,一并公布形式审查结果。据中国食品药品网报道,19个预申报药品未能通过最终形式审查。
通过形式审查不等于进入医保目录
形式审查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的初始环节,主要审核申报药品是否符合当年度目录调整的申报条件,以及企业提交的申报信息是否完整、规范。
国家医保局提示,药品通过形式审查,仅代表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获得参加专家评审的资格,不意味着已经纳入目录。
按照2026年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安排,后续还将开展专家评审、测算谈判、价格竞价或商保价格协商等工作。国家医保局此前介绍,7月至8月将组织综合组和专业组专家,对申报药品逐个开展评审。专家评审涉及药品准入、续约、调出、甲乙分类、支付范围和价值分级等事项。
对于拟纳入商保创新药目录的药品,在基本医保评审后,还将接受商保专家的专门评审。通过评审的药品,企业还需要确认是否参与后续谈判、竞价或协商。
独家药品一般通过谈判确定支付标准,非独家药品通过竞价形成支付标准,商保创新药目录药品则通过价格协商形成相应价格。只有在相关环节达成一致并完成协议签署,药品才可能正式进入相应目录。
国家医保局医药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医保目录调整支持创新药,但支持的重点是具有临床价值的“真创新”和差异化创新。新药、1类新药或罕见病用药等身份本身,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进入基本医保目录,药品最终能否纳入,还要经过临床价值、经济性和基金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医保目录与商保创新药目录衔接
2026年药品目录调整申报品种数量继续增加。国家医保局6月29日公布初步形式审查结果时介绍,共收到818份申报材料,涉及674个药品通用名,比2025年增加100份申报材料、41个药品通用名。其中,五年内获批的新通用名药品达到343个。
今年是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第九年开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按照相关申报规则,符合条件的独家创新药可以单独申报商保创新药目录,也可以同时申报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
基本医保目录坚持“保基本”的功能定位,重点考虑参保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药品临床价值。商保创新药目录属于推荐性目录,不具有强制性,具体保障范围和产品设计由市场主体决定。
按照工作安排,专家评审、测算谈判等环节将在下半年陆续推进,预计11月下旬公布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商保创新药品目录。601个通过基本医保目录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和58个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能有多少最终进入目录,还要以专家评审、价格谈判或价格协商结果为准。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穆祥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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