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交警消息,近日,交管九大队民警在云桥路与国药大道交叉口开展酒驾查缉,一辆车牌号为川G4V9**轻型多用途货车,在距检查点约20米处突然原地停车,民警察觉异常,发声制止并迅速上前。
就在这短短数秒内,民警清楚看到,身穿白色长袖高领T恤、黑色裤子的男子赵某迅速从驾驶位爬至后排左侧,后排左侧身穿黄色T恤、黑色裤子的金某某则快速换到驾驶座,当民辅警赶到车前时,车内已完成“换座”。
在询问是谁驾驶车辆时,车内其余三人都说是赵某开车,赵某起初仍试图隐瞒,最后才吞吞吐吐地说:“好像是我开的……应该是我开的……我开的。”
民警依法对赵某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随后,民警对车上其余三人进行检测,发现其中一名乘客王某检测值为21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状态,而试图“顶包“的金某某,检测结果为0mg/100ml。
当民警询问金某某
是否知道饮酒驾驶后果时
金某某:“我刚刚咨询了一下。”
民警追问:“咨询谁?”
“AI。”
金某某表示
AI告诉他酒驾要扣12分、罚款
民警再问:“那严不严重?”
金某某答:“还行。”
民警:“那你再搜搜‘顶包’严不严重?”
当金某某查询到
“顶包”可能构成包庇罪,面临刑事处罚时
神情从“还行”变成了紧张和后怕
原来“换座”不止是帮个忙
更可能把自己也“搭”进去
酒后驾驶是拿生命在冒险
而为逃避责任找人“顶包”
更是漠视法律之举
作为亲朋好友
明知对方违法还企图“顶包”
错上加错
酒驾、醉驾危害大
每一次的事故都是前车之鉴
酒后驾车的危害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听觉、触觉等,严重影响驾驶车辆期间的判断力和操作能力,更容易引起疲劳,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此时驾车行驶,会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相当于“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链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昆明交警提醒
拒绝酒驾,方能“久驾”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广大驾驶人切勿心存侥幸
绷紧酒后禁驾这根弦
切莫因一时贪杯而悔恨终生
同时也提醒大家
不要试图通过找家人、朋友
“顶包”来逃避罪责
只要触犯法律
无论是找人“顶包”还是帮人“顶包”
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昆明信息港整理编辑
来源:“昆明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李贵芳
审核:丛 林
终审:宋建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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