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8月19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广州互联网法院获悉,该院当日发布的保护民营企业名誉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入选了一起网络投诉平台恶意编辑、发布不实涉企信息、意图通过删帖牟利的案例。

其中,某服饰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合作方在投诉网站发帖投诉后,该网站运营方自行添加不实信息、@多个政府部门,并以支付3500元费用为由拒绝删帖。法院认定,该平台主动编辑、篡改投诉信息的行为已超出“技术中立”范畴,构成直接侵权。

客户以一致话术终止磋商

牵出“付费删帖”链条

据法院通报,2025年初,经营服装加盟品牌的某服饰公司遭遇异常经营风波。短时间内,大量已达成意向的客户向其表示磋商终止,要求终止的话术几乎一致,均声称该企业“诈骗”“信誉不佳”。

经该企业询问得知,这些客户在某技术公司经营的投诉网站以及多个网络平台上看到了“避雷贴”。一条由某技术公司编织的“组织维权—编造不实信息—付费删帖”的侵权链条逐渐清晰。

经查,某技术公司以“帮助维权”“舆论监督”为噱头,吸引用户发帖维权。在编辑用户文章时,却对用户投诉内容进行篡改,添加“投诉人已达多人”“涉嫌合同诈骗”等不实表述,并@多个政府部门增加可信度,转发至多个社交平台增加影响力。当用户要求删帖时,某技术公司则要求用户交纳3500元费用。

法院:

主动加工篡改,超出“技术中立”范畴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某技术公司作为投诉网站及自身官方微博的运营主体,在发布、转载白某的投诉文章时,对投诉信息进行了主动加工,添加了大量缺乏事实依据的内容,夸大白某所述其与某服饰公司的合同纠纷事宜,甚至将其扭曲为合同诈骗。

该行为足以导致一般用户误认为某服饰公司存在不法行为,对其社会评价造成了不良影响。法院认定,某技术公司主动编辑、组织并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已背离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技术中立”的范畴,应承担直接侵害某服饰公司名誉权的责任。

判决某技术公司删除侵权内容,并向某服饰公司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万元。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综合审判一庭法官朱晓瑾在发布会上表示,“网络投诉平台应当恪守客观、中立的基本立场,严格禁止故意误导公众认知、刻意吸引眼球的极端言论。”

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党组成员、副院长邵山表示,企业名誉“既是企业作为民事主体拥有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信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