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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达州融媒)
达州融媒记者 | 程序
机动车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
是有效识别车辆信息的重要标志
个别驾驶人
自作聪明地想出“妙招”
在严管路段
给车牌戴上“口罩”……
一块毛巾,200元罚款,记9分——日前,李某为自己的“小聪明”付出了代价。
当日中午12时许,达州公安交管直属一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元九大道时,一辆停在路边的黑色越野车引起交警注意。
“这个路段是严管路段,前后都有电子眼抓拍。”这辆违停车辆十分“突兀”,民警随即上前查看,准备劝离车辆驾驶员。可走近一瞧,民警发现该车前车牌处,竟搭着一条绿色的毛巾,将车牌号码遮得严严实实。“这是典型的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民警当即现场取证,然后将毛巾取下,并联系车辆驾驶员李某。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爽快地交代了实情,称违停路边后,担心被拍,便“灵机一动”,在车上找到一条毛巾将车牌盖住,企图让摄像头“睁眼瞎”,神不知鬼不觉地躲过抓拍。只是他没想到,躲过了“电子眼”,却没躲过巡逻民警的“火眼金睛”。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李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9分。
不要以为耍“小聪明”挡住车牌
就可以逃避法律责任,为所欲为
故意遮挡车牌号的行为
严重危害交通安全
属实是“百害而无一利”
01
自我纵容违法行驶
车辆遮挡住车牌号以后,部分驾驶人因不惧怕电子警察的抓拍,会产生超速行驶、闯红灯、冲卡等诸多违法行为。
02
增加交通事故隐患
车辆遮挡车牌号后,因为司机故意违法行为增多,交通事故风险隐患增加。
03
增加事故处理难度
发生交通事故后,若遮挡号牌的车辆司机逃逸,因车牌号无法认清,则很难查找肇事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机动车遮挡号牌
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属于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请各位驾驶人
切莫心存侥幸
务必保持号牌清晰可见
文明守法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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