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2020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正式施行开辟中国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新时代。首先,民法典结合新冠疫情,针对现行监护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完善,增加了临时监护的条款,强化政府的监护职能;其次,民法典拓展了对胎儿民事权利的保护,并清晰界定了不同年龄段儿童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收养问题上应遵守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将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同意列为同意或解除收养关系的必备要件;民法典还强调了对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保护;最后,民法典还设置了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救济的特别时效,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自年满18周岁之日起计算。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民法典,已决定将其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之中。

推荐语:

民法典的内容处处体现了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与儿童自主权原则,并根据当下儿童保护现状,加强了对儿童发展权、受保护权以及参与权的保护,进一步强化了社会各方对儿童的保护。

首先,法典有效地回应当下的儿童保护问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产生的儿童监护缺失问题,进一步地完善了监护制度,增加了临时监护的条款,明确了在监护缺失情况下的公职监护主体,制度性解决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情形发生时儿童的监护问题。同时面对时有发生的儿童性侵问题,延长了未成年人救济的讼诉时效,增强了救济的质效。

其次,法典充分体现了尊重儿童权利的理念,尊重儿童基于与其年龄、智力相匹配的认知能力和辨识能力的判断,并在抚养、收养以及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规定方面充分贯彻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儿童的意见视为决定的重要依据。

作为我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守护了儿童从孕育到成年的各个阶段。作为一部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循的规范,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重视与保护,在让社会各界认识并重视儿童权利起到不可忽视的示范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