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根据《关于申报2024年汕头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的通知》,截至2023年12月,在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教学岗位工作且继续在园在岗,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教师:

(一)在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满三周年以上。

(二)具有教师资格证。

(三)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在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连续任教期间以职工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可享受汕头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从教津贴。

经我局审核确认,我区本次共有168名教师符合条件,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23日。

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有异议的理由以及具体的证明依据,并署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便能及时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处理。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5月23日17:30以前(以送达日期为准)送至澄海区教育局教育股。地址:汕头市澄海区玉潭路教育局5楼;联系电话:0754-85856029。

如无异议,名单及材料将报市教育局复核,并公布最终名单。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来源: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