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直播平台乱象丛生 互联网TV平台恐受波及

今年9月起,直播领域的监管骤然收紧。9月9日,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发《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开展直播服务,必须符合《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和《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分类目录》的有关规定。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该规定主要实行“主播实名制登记”、“黑名单制度”等强力措施,且明确提出了“双资质”的要求。12月12日,文化部印发《管理办法》,对网络表演单位、表演者和表演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细致规定。

从这些规定中不难看出,有关部门的监管范围也在不断细化。在平台资质方面,广电总局要求直播平台应具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不持有《许可证》的机构,均不得通过互联网开展视音频直播服务。网信办也提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时,都应当依法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同样也是新生产业的互联网电视,恐怕在不就的将来也会受到直播风潮的侵袭,电脑平台似乎已经无法满足各位主播的要求了,互联网电视中多种多样的软件应用与功能,也提供了一定的环境。

其实从此前多家直播平台被曝出有淫秽,低俗内容播出之后的整治力度,都不难看出有关部门对互联网直播平台整改的决心。但是相对的,直播平台分散,从业人员没有相关的规范和审核机制,有的直播平台甚至连雇佣主播时,仅仅一个视频面试就决定录用。直播行业是时下热门互联网产业,但是相关的监管却十分不到位,平台监管仅仅靠所谓“场控”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