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见
第一次见周桐,是9年前的夏天,高二暑假。
死党王小沫的确交友广阔,连周桐这样深居简出的师范学校美术生都能和她产生交集。
那次是周桐有求于王小沫,急征身高腿长的美女一名。王小沫找到我时,眼光一直在我腿上晃悠,恭维的话说了一大堆,直到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实在忍无可忍。
周桐在创作一组关于美腿少女的人物素描,想找一位模特。我1米72的身高,天生一双筷子般细直的长腿,我矫情地问可有报酬,王小沫说画家同志说一顿肯德基是少不了的。
作画地点是王小沫家,她专门腾出了她家的书房。周桐是个斯文的男生,和我想象中那种刻意蓄胡须留长发的伪艺术人士迥异。王小沫布置好画室,双手一拍:“OK,不打扰你们创作了。我告退。”
就剩我和周桐。那天我穿鹅黄的T恤,米色的A字裙,还有一双鹅黄的球鞋。周桐让我坐着,双腿侧向一边,双手自然放在腿上。对一个总是坐没坐相的女生来说,那应该是个相当淑女的坐姿,很有难度。
周桐画得很投入,当他头一埋一抬,眼神跳跃在我的两条腿上的时候,我竟有蚊子咬般痒痒的感觉。他将画板竖起来放在自己的腿上,画板刚好遮住半张脸,只露出眼睛,当他的眼睛从画板上抬起来那一瞬间,我竟然想到《铁达尼号》中杰克为露丝作画时的表情。
我即刻对自己说:打住!这都哪跟哪啊!
完成这幅长腿美眉坐相图,花了接近一个小时。周桐的确画得传神。画中我的小腿上,竟然还有一颗小点。“咦,这是什么?”我好奇。周桐笑了:“你腿上刚才被蚊子叮出的小包包啊。”说着他从裤兜里摸出一盒清凉油,蹲下身去,很轻很轻地帮我涂上。
“原来真有蚊子咬我。”我自言自语。
我猜你应该是B型血吧。他说。
哦,你连我是B型血都猜到,那么你能猜到我已经喜欢上你了吗?我心想。
二、期待
王小沫之所以这么热心帮周桐,据她交代,是因为周桐的室友于奇是她的网友。那时候交网友是时髦事,我断定她在网恋。而我一直在等待周桐的那顿肯德基,其实我只是想再次见到他。
那是我们四人的聚会,周桐,我,王小沫,以及她那雪藏已久的网恋对象于奇。
我们坐在最受欢迎的靠窗位置,透过落地玻璃,望出去地面上有太阳穿越梧桐树而洒落的光斑。那些光斑随着风一摇一摇,摇得我心都要醉了。我确定我是12分羞涩的,甚至只敢用眼睛的余光去看周桐,尤其不敢接触到那束酷似杰克作画时的眼光。
那顿肯德基吃得很累,我和王小沫在自己心仪的人面前非常做作。我们有一茬没一茬地聊天,眼睛的余光告诉我周桐一直在盯着我看。可我还得装作若无其事地说笑,小口吃冰激凌,不看他。后来王小沫和于奇自由活动去了,剩下我和周桐。
他忽然说其实他很想为我画一幅油画,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也可能会影响我的学习。我没有做声,其实心理多么想告诉他:不要紧不要紧,我有时间,不会耽误的。但我说不出口,这个事情从此也就没再提过。
但是我多么期待有一天王小沫会跑来对我说:“嗨,周桐还想请你做他的模特,他想为你画幅油画!”
三、之后
之后的周桐,还是和之前的周桐一样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
之后的我,开始准备高考。只是偶尔会在繁琐的课业中想起那双酷似杰克作画时的眼睛。只要他一句话,我可以就填报他所在的大学,留在这座城市。
但是他没有,因此我也没有。少年时的矜持,总显得那样昂贵。
再后来,我考上了武汉的大学,王小沫选择和于奇在一起,留在了当地的大学。
临行前,王小沫又组织四人聚会,在一家东北菜馆。周桐似乎很亢奋,话很多,都与画画有关,并且喝到烂醉。于奇送他回宿舍,次日告诉王小沫,周桐整夜念叨的,都是我的名字。
我在开往武汉的火车上一个劲儿地哭,当火车驶入武汉,车窗外的梧桐像极了一年前我们在肯德基的落地玻璃窗外看到的,班驳的树影依旧随风摇曳,只是心忽然空了,有种物是人非的苍凉。
我很快有了新的生活,忙着结交新的朋友和参加社团活动,忙着做一切以前没有做过的事情。
王小沫会主动给我讲周桐的事情,不管我想不想听。在王小沫眼中,我和周桐属于爱得一点都不纯粹的人,她很难理解我们那可怜可悲的矜持造成的错过,以及错过带来的痛苦。我何尝不想知道关于周桐的一切!
周桐毕业了,留校任教,这让我略略松了口气,至少我回家还能再见到他。或许某天,我们还能坐在落地玻璃窗前一起看着那满树梧桐烙下的太阳的影子。
四、结论
有一天,王小沫在电话里催我赶快谈一场恋爱。追我的男生其实不少,但我无一动心。
王小沫在电话里说着说着就哭了:“宝贝,对不起。或许一开始我就不该让你和周桐认识。”
原来周桐恋爱了,对方是他们学校美术系系主任的女儿。这个世界上只有王小沫知道这件事情对我的打击有多大。她知道我还怀着少年时候最纯美的幻想在期待一场梦境般的结果。
之后的暑假寒假,我回家总会和周桐见上一面,当然也包括王小沫和于奇。都是匆匆吃顿饭,然后离开,不多联络。我也一次都没见过周桐的女友。
我很听王小沫的话,迅速地交了男朋友,像赌气。
学生会的干事陆杰有天晚自习后约我去了操场,递给我一个大大的麻袋,说里面的东西你回宿舍再看吧。回到宿舍,打开麻袋,原来是整整一袋的栀子花。它们还带着露水,从袋里一涌而出,鲜嫩地躺在我的凉席上。全楼的女生闻讯都冲过来哄抢嬉闹。栀子花求爱的故事传遍整个校园。陆杰毫无悬念顺理成章地成为我的男朋友。
我一直很好奇他从哪里为我弄来这么多栀子花。
王小沫说:一个男生如果爱一个女生,他是一定会为她做些什么的。并且也会要求这个女生为她做些什么。
那么周桐,为我做过些什么,又要求过什么呢?结论是,那应该不算是爱吧。
五、再后来
陆杰算得上是标准好男友,帅气、优秀、体贴、浪漫。
5年前的暑假,我去了陆杰的老家。那是一座美丽的江南小城,和风细雨,一切如在诗画之中。我见过他的父母,进入他的生活,开始完全敞开心胸了解他的过去,并且策划和他的未来。正如王小沫说,这是一种塌实的真实的感情状态。多么好。
寒假里,我回到家。王小沫又安排我和周桐、于奇一起聚餐。周桐坐在我对面,一个劲儿地抽烟。他和四年前我们初见时并无太大变化。依旧是利爽的短发,只是学会了抽烟。
中途,王小沫和于奇借故上洗手间,结果玩了失踪再没回来。
“我和她分手了。”周桐忽然说。
我沉默。
“我争取到了去澳洲进修的机会。”他说。
“是吗?恭喜你。”
“如果你一句话,我就留下来。”他忽然握住我的手。
那一瞬间熟悉的感觉,仿佛四年前的那个夏天,他蹲下身,用手指轻轻帮我涂抹清凉油,指尖划过我皮肤的刹那心动。
如果你一句话,我就留下来——四年前我多么期待你的这句话!
手机短信铃响起,在老家的陆杰问我在做什么。
我举起手里的杯子,淡淡冲周桐一笑:“祝你一路顺风。”
饮下杯里的酒,我缓缓踱出饭店,在冬季瑟瑟的风里,我掏出手机给陆杰回短信:“我刚刚在送别一位即将远行的朋友。”
六、如今
如今,我成为了陆杰的新娘,这座美丽的江南小城成了我永远的家。在我们家的客厅里,挂着一副精心装裱却有些褪色的素描,这是周桐在我结婚的时候从澳洲寄给我的礼物。画中一个穿着T恤和A字裙的女孩,侧着双腿,坐在窗前。小腿上有一颗不易察觉的小点。
只有我知道,那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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