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务必牢记在心
龙口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按照《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修正稿)》《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的公告》,龙口市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具体范围为:
★东城区:东起凤凰山路、西至威龙大道,南起石黄线(含石黄线以南的南山行政管辖区)、北至环城北路(黄县大道);
★ 西城区:东起疏港铁路、西至海边,南起河抱河、北至海边。
这些区域或场所也禁止燃放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或者场所:
(一)文物保护单位、党政机关、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
(二)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地下管道、窨井、建筑施工工地;
(三)民用建筑的公共走廊、楼梯、屋顶、阳台、窗口;
(四)车站、码头、飞机场、宾馆、酒店、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五)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大型仓库、停车场;
(七)景区、林地、绿地;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或者场所。
提 醒
在人员聚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市民朋友理性过节,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共同守护城市安全。
1.在禁放区域内,不储存、运输、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2.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各类焰火燃放活动。
3.遵守禁放规定,文明婚丧嫁娶,可用电子喷花、电子鞭炮等方式替代传统烟花爆竹。
假期出行人流量大,交通出行安全需时刻警惕。自驾出行前,务必检查车辆油路、电路及制动系统,随车配备灭火器;杜绝疲劳驾驶、全程系好安全带,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注意礼让行人,途经村镇、山区路段时减速慢行。特别提示:节假日期间,港城大道泳汶河路段易发生交通拥堵,龙口公安交管大队将持续加大执勤警力,严查违法停车等行为,全面保障道路交通平稳有序。
跨年夜、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需重点防范踩踏与火灾风险。进入商场、影院、活动现场等场所后,首先留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位置,熟悉逃生路线,牢记疏散标识指引方向。活动中自觉遵守秩序,有序排队,避免在拥挤区域长时间逗留,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不逆人流行进,若遇人群异常拥挤,可双手交叉护于胸前形成呼吸空间,防止摔倒。
来源:龙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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