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帖称,与家人在三亚旅游时,被司机诱导到海鲜店吃饭,4道海鲜共消费1868元。

1月8日,记者注意到,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发布情况续报,拟对司机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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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的消费账单。

情况续报显示,关于网民反映在三亚旅游时遭遇“非营运车辆司机诱导消费”一事,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了全力调查,经核对消费清单、查询监控,询问商家、消费者和司机,现续报如下:

经核实,1月2日21时许,石某驾车(琼BD11**)途经三亚某滨海酒店,见当事人一行4人在店外等车,便主动上前揽客,后运载至天涯区友谊街渔多多饭店进行消费。

经查,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情况属实,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拟对石某处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海鲜店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

通报称,下一步,三亚市执法部门将全面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重点区域巡查管控,切实维护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权益与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广大市民游客如遇类似情况,请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南都此前报道,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曾发布通报称,关注到有网民反映在三亚打车前往司机推荐的海鲜店就餐时,存在价格过高的问题,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联合交通等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