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已经成为不少市民

出行的交通方式,

但过度投放、

无序停放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影响了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

为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管理,

引导市民文明用车,

近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

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管理办法》,

从2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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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分九章,共四十七条。明确“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交通服务方式”。昆明市投放范围为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以及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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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医院外围曾是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重灾区,1月13日,记者走访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发现,医院出入口外数十米范围内,没有一辆随意停放的共享单车,随时有人对骑车人进行劝导提醒。南屏步行街附近,多个停车点秩序也都比较好,但因为空间有限,车辆较多,部分车辆挤占了盲道,甚至停到了机动车道上;还有部分车辆缺失车牌,污损较多,车况陈旧,喷涂张贴了来源不明的小广告。但总体来说,在市中心人流集中、租车频繁的区域,共享单车管理秩序总体较好,有运营方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车辆清理和秩序规范。一些受访市民对此也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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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停车的秩序您觉得可以吗?”

市民:“挺好的,你想骑哪一种车就骑哪一种,大多数都是挺整齐的,坐地铁过来才有一段路,我就扫了辆车过来,挺方便的。”

记者:“停车和骑车的过程当中遇到过什么样的问题?您觉得哪些可以改善的吗?”

市民:“没有,我们总骑,顺城的人挺多,但是共享单车很规范的。”

记者:“如果要给职能部门提建议,您觉得还有什么可以改进的地方吗?”

市民:“没有,我觉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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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市民表示,遇到过部分车辆车况不佳、存在故障,部分区域停车点太少或间隔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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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有些单车是坏的,但是还是放出来给我们骑,还有那种车,我觉得不是很好骑,走得远的话还得走半小时才能骑到车,可以停放区域更多一点,到处都有一点,不用说密密麻麻在一个地方。”

这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强调了各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第七条规定,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统筹管理,市城管局负责停放点位和停放设施建设、停放秩序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和价格监督;住建部门负责完善非机动车道网络等。第十四条规定了人行道盲道、车行道、医院、商场、轨道交通等人流密集场所出入口,以及影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影响消防安全的区域,不得设置停放点位。此外,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实行期限管理,运营周期3年,期满后经营者退出运营。投放的车辆需要满足9方面的要求,包括配备北斗卫星定位、智能通讯控制、精准停车功能模块,依法申办号牌,故障、破损、废弃车辆及时回收和更换,电动自行车应配备符合标准的头盔等。要求经营者参与本市公共交通联乘优惠、票价阶梯定价等多元化服务模式,加强与地铁、公交等网络的高效衔接与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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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租赁车辆的用户,《管理办法》也做出了相关规定。用户应当实名注册,提供真实信息,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人力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不得饮酒、醉酒后骑车;不得违规载人、载物;不得驶入高架桥、高速公路等禁行区域。《管理办法》从2026年2月11日起施行,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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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宗枸宇 秦琨杰

编辑:董桂英

责编:施凌清 王锐

主编:林玲

终审:顾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