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常态化待遇资格认证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为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待遇领取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2026年常态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 认证范围在我县领取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退休待遇人员、工伤待遇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 认证时间1.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年度内认证一次,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半年认证一次,两次认证时间间隔不超过6个月。
三、认证方式和流程1.通过“河北人社”手机App进行认证,手机应用市场搜索“河北人社”,下载并安装软件,首页点击“待遇资格认证”模块,输入需要认证人员的身份证号点击“刷脸认证”即可完成认证。此认证方法不需要注册,可以为多人进行认证。同时可以在此模块里查询以往认证记录,查看最近一次认证距离目前是否超过认证周期。2.无法通过“河北人社”APP认证的人员,由易县社保服务中心、城乡居保服务中心、各乡镇(处)社保服务部门或村协办员进行线下人工辅助认证。
四、注意事项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时间并不是固定在每年1月,也不是认证周期内任选一个月认证,而是与上次认证的时间有关,两次认证时间中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工伤待遇和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是不超过6个月)。各类待遇领取人员每次认证后,系统会记录最新认证时间,下次认证时间从最新认证的时间起计算。为避免因未及时认证造成待遇停发,建议各类待遇领取人员年度内进行多次认证。特别提示:如待遇领取人员死亡、服刑的,家属应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向单位或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退休人员、工伤待遇人员认证咨询电话:0312-8227939,8212939
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咨询电话:0312-8816926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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