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头斩下”四个字,把赖清德送上原告席,也把陈之汉送进起诉书。新北地检的案号还没念完,台湾网络已经裂成两半:一边骂网红嘴贱,一边喊“绿色恐怖”来了。热闹背后,真正刺耳的,是赖团队那句“逾越言论自由”。——原来,自由在他们手里,是一把可以收折的尺子。
陈之汉的回应很街头:你要告,就来面对面,全程直播,别躲在法条后面。他硬拗的不是法,是气势:当“斩首”被当成真实威胁,那被威胁的人敢不敢亲自站到庭上,把恐惧说出来?赖清德方面没接招,只让律师挡在前面。这一缩,舆论的天平立刻歪了——大家未必喜欢馆长满身肌肉的表达方式,可更不喜欢看到权力只伸出西装袖口,不露脸。
法律上,“恐吓危害安全罪”要的是“使人心生畏惧”的具体危险。直播放话确实难听,但难听到什么程度才算“立即且真实的危险”,岛内判例一向摇摆。赖清德选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告,时间点巧得像是精心排好的舞台灯:刚好打在“抗中保台”的剧本里,刚好让“斩首”两个字听起来像对岸导弹的呼啸。只是,观众席里有人小声嘀咕:如果一句嘴炮就能撼动“国安”,那“国安”是不是也太薄了点?
更深一层的尴尬在于,民进党当年在野时,把言论自由喊得震天响,马英九被呛“卖台”也好,被画猪头也好,党部发的声明里全是“容忍异见是民主氧气”。风水轮流转,如今氧气瓶握在自己手里,却开始嫌别人呼吸太大声。标准换了,大家看得见;看见了,就会记在心里。下一次再喊“中国打压台湾言论”,这段庭审录像一定会被剪成对比片,弹幕刷满“双标”。
馆长要的直播庭审,其实是一面照妖镜:让所有人看看,当权力遭遇它最讨厌的声音时,会不会露出獠牙。赖清德如果自信只是“单纯的法律维权”,大可以走进那面镜子里,把恐惧原原本本讲出来,让法官、让网民一起评判。躲,只会让“绿色恐怖”四个字从对手的口号,变成更多人心里的小火苗。
台湾社会本来就有够多撕裂,不缺再多一条“嘴炮 vs. 提告”的伤口。可伤口一旦揭开,最好一次清创干净:让法律归法律,让政治归政治,让“斩首”留在直播间的口水里,而不是被当成巩固团结的悲情素材。否则,今天可以告馆长,明天就能告乡民;今天以“恐吓”为名,明天就能用“社会秩序”封掉任何一句不中听的玩笑。自由被切成一小块一小块,最后连自己都认不出原来的形状。
赖清德常把“和平、对等、民主、对话”挂嘴边,那就该明白:对话不是只和志同道合的人握手,也得和骂最难听的人坐在同一张长椅上。民主的体面,不在于你能否让对手闭嘴,而在于你敢不敢让对手把话说完。否则,等到真正的大喇叭从海峡对岸响起,岛内却只剩一种声音,那才是最冷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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