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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雅安市公安局
2026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其中首次明确将无人机“黑飞”行为列为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并给予处罚。
1月12日,芦山县公安局查处一起无人机违法违规飞行事件。据了解,当事人在未按规定提前申报飞行计划的情况下,擅自操控无人机在管制空域内飞行,且飞行高度超过1000米,被公安机关查获。
警方调查认定,该行为已构成违规飞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涉事人员作出责令停止飞行,并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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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处罚是新法施行后的一起典型案例。”民警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及使用者,务必增强空域安全意识,飞行前应通过UOM(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查询空域属性,完成实名登记,并严格执行飞行报备流程,确保合法合规飞行,共同维护空中秩序与公共安全。
拒绝黑飞: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如果在管制空域违法违规飞行无人机,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可能将面临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此外,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飞行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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