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城市副中心条例》和《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2件法规将分别于今年5月1日、7月1日起施行。当天中午,大会召开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对其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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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崔峻

摄影/北京青年报记者 崔峻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