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化生存的今天,手机早已成为个人隐私最核心的载体。当亲密关系中的一方试图越界,违背意愿翻看对方的手机或监控社交网络时,这究竟是“关心的表现”还是“违法的征兆”?西班牙警方近期明确指出,这种侵入他人数字隐私的行为被界定为网络骚扰,受害者完全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要判断一段关系是否演变为网络骚扰,需要观察是否存在以下典型的控制行为。这些行为虽然微小,却构成了对他人物权的侵犯与精神的压迫:
首先是社交层面的强制介入。对方可能会强迫你必须将其添加为所有社交平台的联系人,以便全天候处于其视线监控之下。其次是更深层次的隐私刺探,例如通过各种手段索要你的社交账号密码,甚至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登录、阅读个人私密信息。
除了上述的网络骚扰,在数字交互中还存在几种常见的关联犯罪。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性信息传播”,即未经当事人同意,私自发送或散布具有性暗示、性内容的图像及视频。西班牙国家警察强调,即便这些素材最初是自愿拍摄的,但一旦未经许可二次传播,即构成了违法犯罪。
另一种极具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是“网络诱导”。这通常是指成年人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接触未成年人,通过伪装身份或建立虚假的信任关系,试图获取对方的色情影像,甚至谋划线下性接触。网络诱导往往始于精心设计的网络友谊,其最终目的往往指向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侵害。
西班牙国家网络安全研究中心指出:“身份盗用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在网络虚拟空间中同样具有极高的发生率,这种欺诈形式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深远的负面后果。”例如,犯罪分子可能冒充你的名义进行非法融资,或者通过发布虚假言论来彻底摧毁你的职业声望。
根据西班牙国家网络安全研究中心的详细界定,数字环境下的身份冒用呈现出多样化的作案手段。最常见的是创建虚假个人档案,即窃取他人的生活照与基本信息在社交平台上开设账号。通过这些虚假账号,不法分子可以肆意传播谣言、骚扰其他用户或实施精准诈骗。
另一种模式是“账号未经授权访问”。这指的是在未获得所有者同意的情况下,侵入其私人账号。即便侵入者没有修改密码夺取控制权,但他们可以随时窃取内部数据,或以受害者的名义向外界发送误导性信息。这种隐秘的潜伏往往比公开的账号失窃更具迷惑性,因为它能让受害者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信誉受损。
此外,网络钓鱼、短信钓鱼及电话钓鱼也是常见的欺诈技术。犯罪分子通过伪装成受信任的企业或金融机构,向用户发送钓鱼链接或拨打电话。其核心目标是诱导用户在伪造的网页上输入银行账号、支付密码等敏感信息,从而完成非法资产转移。
最后是由于数据泄露导致的“账号失窃”。当某个在线服务平台发生大规模数据外泄时,攻击者便能通过获取的凭据直接登录用户账户。一旦黑客掌握了合法权限,他们便可以随意篡改账户资料、清空存储信息,甚至以此为跳板对用户的社交关系网实施进一步的连环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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