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发生一起因会车引发的纠纷。一名男子在窄路上主动将一侧车轮开下田埂,给对向黑色大众让路,却被对方指责让道不够宽,遭辱骂并险些被打。后续车辆却都能顺利通过。网友调侃“技术不行,嗓门来凑”。本文从法律角度分析会车规则、辱骂他人及持棍对峙的法律后果。

一、我已经让到田里了,你还想怎样?

江苏这条窄路,水泥路面窄得连两辆车并排都费劲,好在旁边有个地势低的土路能借借光。事发那天,男子开车带着家人,远远看见对面来了两辆车,自己后面又没车,主动把半边车身开下水泥路面,整个车轮都扎进田埂土路上,心想:这下总该够你过了吧?

可对面的黑色大众开到跟前,停了。司机和女乘客摇下车窗,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指责,嫌男子让的路太窄,过不去。男子心里那个憋屈,探头看了看两车之间的空隙,明明足够,忍不住回了一句:“我都让成这样了,你还开不过去?”

这话一出,火药桶炸了。黑车后排的女乘客直接跳下车,指着男子鼻子开骂。男子的家属也下了车理论。更吓人的是,黑车司机居然从后备箱翻出一根棍子,男子见状也从自己车里拿了棍子——眼看着就要干一架。

幸亏后面来的几位司机大哥跑得快,一边拦一边劝,还帮忙指挥黑车怎么打方向,这才勉强通过。奇了怪了,后面的几辆车,一辆比一辆顺溜,嗖嗖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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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怎么说:让行是情分,技术是本分

1. 会车让行,谁该让?怎么让?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在没有划中心线的窄路会车,有让路条件的一方应当让对方先行。视频里男子后方无车,确实具备让行条件,他主动开下田埂让行,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甚至可以说是高素质司机的表现。

问题是,黑车司机拿着“会车有困难时,有让路条件的一方让对方先行”这条规则,以为对方让了就必须让到自己闭着眼都能过的程度。这是误解。法律规定的让行是“给对方创造通过的可能性”,而不是“包你躺着都能过”。后面的车辆都能顺利通过,恰恰说明男子让出的空间是够的——差别只在于方向盘后面坐的是谁。

2. 当街辱骂,不是嘴上爽了就没事

黑车女乘客下车指着男子辱骂,这事儿搁谁身上都火大。但骂人不是白骂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公然侮辱他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人总觉得骂人不犯法,其实法律早就给这种行为画了红线。现实中,因为路怒骂人被行政拘留的案例比比皆是。

3. 拿棍子?恭喜你,性质变了

黑车司机从后备箱拿棍子,男子也拿棍子——这个动作,直接让纠纷从“口角”升级到“治安案件”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或者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属于寻衅滋事罪中的“情节恶劣”情形。哪怕还没真打,只要拿出棍子这种明显能伤人的器械,配合辱骂、威胁行为,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一旦被认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很多人不知道,法律对“持械”这事儿看得很重。空手打架是斗殴,拿家伙性质就变了——哪怕你没真抡下去,拿出来吓唬人也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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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什么后面几辆车能过,就你过不去?

这事儿最打脸的一幕是:后来几辆车,包括那些司机帮忙指挥黑车通过之后,后面的车都没用指挥,自己就过去了。

真相只有一个:不是路窄,是技术差;不是对方没让够,是自己没本事。有网友说得好:“技术不行,嗓门来凑。”

窄路会车,考验的是驾驶技术,也是心态。真遇到拿不准的,下车看一眼、请对方帮忙指挥一下,甚至让车上人下来减轻重量再试一把,办法总比困难多。偏偏有人选择最蠢的方式:骂人、拿棍子、硬刚。

结论:遇到路怒,记住“三不”原则

这起事件给所有司机提了个醒:

第一,不主动挑衅。男子回的那句“我都让成这样了”,虽然说的是事实,但确实容易刺激对方。忍一时风平浪静,让一句避免冲突。

第二,不参与对骂。对方辱骂,记下来、录下来,事后报警处理,比当场对骂管用。骂赢了进派出所,骂输了进医院,怎么算都不划算。

第三,不动手更不动器械。对方拿棍子,第一时间锁好车门、报警、往后撤。真要打起来,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两败俱伤。

最后问大家一句:如果你开车遇到这种情况,对方骂你、拿棍子,你会怎么办?下车理论还是锁门报警?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来源:综合自网络视频报道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