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品|搜狐科技
作者|常博硕
编辑| 杨 锦
近日,大疆创新正式宣布,就其被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在美国销售产品一事提起诉讼。
目前,大疆已经正式向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交诉状,挑战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2025年12月23日将大疆及产品列入"受管制清单"(Covered List)的不当决定。
大疆在诉状中强调,FCC在未遵循法定程序、缺乏充分证据支撑的情况下,将其产品列入受限清单,既超越了监管权限,也侵犯了公司依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享有的正当程序权利。该裁定已经构成对公司合法财产权和商业利益的不当侵害,因此大疆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该行政决定,并给予其适当的司法救济。
汇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律师对搜狐科技表示,所谓“程序缺陷”,通常是指在将企业列入相关名单或采取限制措施之前,行政机关没有给予企业充分的申诉、答辩权利。
在美国的行政法框架下,一般情况下,在作出不利于企业的决定前,应该给予当事方陈述意见的机会。如果企业认为在被列入名单前,没有获得充分的说明和申辩机会,就可以从程序的角度提出挑战。
杨杰律师进一步表示,这类案件的突破口通常还是在程序层面。首先是程序正义问题,其次是列入名单或采取禁令措施的理由是否充分。“下一步就要看大疆的律师团队能否提交相关证据来证明企业没有对美国国家安全构成风险。”
多次受限,大疆的十年博弈路
事实上,这并不是大疆第一次向美国法院提起诉讼。此前,大疆曾于2024年10月18日及2025年10月14日,就被列入美国国防部“中国军事企业清单”(CMC List)对美国国防部提起上诉。
事情的开始还要追溯到2017年。
那年,美国陆军开始禁止部队使用大疆无人机,理由是担心这些设备存在网络安全漏洞,可能被对方用来获取敏感信息或干扰通信。但在当时,这一禁令还只适用于军方层面。
而后,美国国土安全部等机构在内的多个联邦部门,开始发布关于中国制造无人机潜在数据安全风险的警告。
2020年12月,美国商务部将大疆正式列入实体清单(Entity List),该清单是美国商务部产业安全保障局公布的贸易黑名单,名单上的成员一般为美国以外的外国个人、实体或政府。被列入实体清单的成员需要获得美国商务部颁发的许可证,才能购买美国技术。
这意味着,美国企业在向大疆出口特定技术与零部件时需要获得额外许可。
这一批次的限制虽然没有禁止大疆在美国市场的整体销售,但它实质上开启了供应链限制和技术出口管控,也可以算是制裁路径的重要起点。
同年,美国内政部暂停对中国制造无人机的常规采购与使用。无人机也开始从消费电子产品,转变为公共安全与国家安全讨论的焦点。
在监管压力之外,大疆在美国也开始面临知识产权层面的挑战。2021年美国航空制造商Textron起诉大疆侵犯其飞控相关专利。诉状指出,大疆的多款无人机在飞行控制领域侵犯了其拥有的美国专利。
审判最终在2023年4月开庭,经过约一周审理后,联邦陪审团作出裁决,认为大疆确实侵犯了 Textron指控的两项专利中的全部相关权利要求,最终判定大疆应向Textron 支付约2.79亿美元的天价赔偿。
对此判决,大疆方面不认同此次陪审团的裁定,并表示:“大疆的产品没有使用Textron的技术,对方是一家军用直升机公司,而我们是一家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事实上,Textron本次用来诉讼的核心专利是2011年申请的,但是大疆在2009年推出的XP3.1中就用到了该项技术。”
2022年,美国国防部根据《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案》第1260H条将大疆创新列入所谓的 “中国军事企业清单”(Chinese Military Companies List, CMC),将其归类为可能与中国军方或军工体系有联系的企业。
2024年1月,该名单更新后继续将大疆保留在内。
大疆方面则认为这一认定缺乏事实依据且错误,公司始终是纯民用商用科技企业,从未参与军事装备生产,也坚决反对将其产品用于军事目的。2024年10月,大疆就此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这一列名决定,称其对商业信誉和市场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大疆在起诉中表明,公司并未被中国军方拥有或控制,其产品是民用无人机,不是为战争或军事用途设计。国防部将其纳入该清单的决定缺乏实质证据和合理解释,因此请求法院撤销该列名。
2025年9月,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裁决,认为大疆多数反对国防部认定的核心论点证据不足,因而维持国防部将大疆列入中国军事企业清单的决定。
大疆对这一裁决表示失望,在不接受一审判决结果的情况下,大疆于2025年10月14日在 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大疆继续坚决反对国防部将其认定为“中国军事企业”,坚称公司没有军事关联,并力求在上诉法院撤销该认定。
然后,时间来到了2025年12月,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将大疆及其产品连同其他外国制造无人机和关键零组件纳入Covered List(受管制清单),认定这些设备对美国国家安全或公众安全构成不可接受风险。
这意味着以后大疆的新型号或改进型号将无法获得FCC设备认证,从而无法合法进口和销售到美国市场。已有型号暂时获许可继续销售,但新品市场准入被基本切断。
面对这一禁令,大疆没有坐以待毙,直接向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提交了正式的上诉状。
在诉状中,大疆指出,FCC 的决定存在“严重的程序瑕疵和实质性缺陷”,监管机构并未提供任何实质性证据证明大疆产品构成国家安全威胁,所采取的规则超越了 FCC 的法定权限,未遵循必要的程序,并且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下的正当程序原则。请求法院裁定FCC的规则违法、无效并予以撤销。
大疆还声明,此举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保护依赖其设备的美国消费者和行业用户的利益。
海外市场的“大疆悖论”:越打压越垄断?
尽管面临来自美国监管与制裁的多重压力,但在经历了长达近十年的系统性打压后,大疆的全球市占率并没有出现预想中的崩塌。相反,大疆创新在海外市场的销售与市占表现依然长期占据领先地位。
公开市场数据显示,大疆目前在全球民用无人机市场占据超70%的份额。在农业、工业巡检等专业用途领域,大疆的全球市场占比也约70%,远高于其他品牌。
在北美市场,据多个市场研究机构的统计,大疆的民用无人机占有率曾长时间超过80%。在美国“Part 107”登记的民用无人机中,大疆机型占比甚至高达 90% 左右。此外,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其在运动相机和全景相机领域的全球市场份额也分别达到66%和43%,一度超越美国本土品牌GoPro。
在FCC禁令公布后,美国本土市场引发了显著的连锁反应与囤货潮。有美国大型经销商在社交媒体发帖表示,单周相关产品销售额录得超8倍的同比增长。同时,大疆设备在二手交易平台的价格一度飙升200%。
还有包括影视创作者、农业科技人员以及应急救援人员在内的众多美国本土用户,纷纷向白宫及多州国会议员表达了对缺乏可替代产品的担忧。亚利桑那州无人机操控员协会联合创始人格雷格·雷维迪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直言,美国消费者青睐大疆的核心在于其突出的性价比与产品性能。
在禁令发布后,大疆随即在全球社交网站X上发布致美国社区及粉丝的声明。大疆表示:“谢谢你们的支持。你们的支持意义重大。我们将继续致力于服务美国客户,并积极探索未来的发展方向。感谢你们与我们并肩同行。”
同时,大疆表示:“今天来自FCC的更新不会影响已经在美国使用的大疆产品。客户还可以像往常一样继续购买和使用大疆无人机。”
运营编辑 |曹倩审核|孟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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