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中国残疾人杂志记者来到全国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的会场,用文字和画面,“零距离”记录下一个个触动人心的瞬间,见证关乎残疾人民生的一个个温暖时刻。
从关注残疾人就业到聚焦信息无障碍建设,李庆忠的履职脚步,始终围绕着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切身需求。作为一名视力残疾的政协委员,他更能体会特殊群体的困境;作为中国盲人协会主席,他始终扛着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责任。
紧盯就业堵点,破除隐性壁垒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依然把就业放在一个很重要的位置,将稳就业放在“四稳”首位,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总量、结构和重点群体方面提出了针对性措施。促进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就业是保障其平等权利、增进其民生福祉、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我国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细化了落实路径。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推进力度,2021年,中组部、中央编办、人社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残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202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列为十大行动之首。各省市也相继出台配套文件,着力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尽管政策体系逐步健全、推进力度持续加大,但在实际执行中,仍面临诸多堵点和难点。
高校毕业生小王,视力残疾,专业成绩优异,完全胜任文职、档案管理等岗位,满怀信心地报考某事业单位,却在招录环节被拦了下来——原因仅仅是机械套用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这一要求,异化成了一道无形的就业壁垒。这样的故事并非孤例。李庆忠在多地走访中发现,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明明有安置意愿,却因缺乏明确的残疾人体检指引,担心“万一不合适怎么办”,迟迟不敢迈出第一步。还有一些单位坦言,知道按比例就业要求,但“不知道招来的人能不能适配岗位”。于是,一项项本应落地的政策,变成了纸面上的“空头支票”。
更让李庆忠感到忧虑的是,政策中明确规定的就业情况公示制度未能充分落地,考核要求执行不到位,法定安置比例在一些单位常年为零。制度有了,监管缺位,再好的政策也难见效。
针对上述问题,李庆忠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建立“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白名单”制度,将按时足额完成法定残疾人安置比例或三年行动方案中既定目标(如“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的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白名单,进行公示和表彰激励,对未达标单位依法问责并责令整改;二是制定招录残疾人就业体检指引和负面清单,严禁设置超出岗位实际需要的身体条件限制;三是加强残联协同服务,建立残疾人人才库,开展人岗匹配推荐,并提供无障碍环境改造和辅助器具支持。同时,应将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督查考核体系,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政策真正落地见效。
聚焦数字鸿沟,让信息无障碍不留盲区
随着数字化时代到来,信息无障碍成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必经之路”。2023年《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将信息无障碍明确纳入法律调整范围,并多处强调了“通用设计”理念。该法规定,无障碍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使用五个环节同步推进。国家网信办、工信部等多部门也陆续出台政策,要求推进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APP)、智能终端等信息载体的无障碍改造。
然而,实践中信息无障碍建设与设施无障碍建设的推进力度和效果存在一定差距。李庆忠在调研中发现,大量政务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商业应用软件在开发初期并未融入无障碍设计元素,上线后才面临改造压力,导致成本高、效果差,也因此降低了改进的意愿;部分老年人、残疾人常用的民生应用,仅推出功能简化的“关怀版”“专用版”,不仅无法享受主流服务的完整功能,还与普通用户形成“数字隔离”;更有部分软件因底层架构缺乏通用设计,后续升级后直接丢失无障碍功能,让残疾人群体陷入“用不了、用不好”的窘境。
针对这些问题,李庆忠建议从源头上解决问题,让信息产品从一开始就“人人能用”:第一,把“通用设计”变成开发必修课。 通过普法宣传和专业培训,让产品开发人员在设计之初就考虑残疾人需求,并请残疾人亲身参与测试,确保产品真正好用、能用。第二,给政务信息化项目加上“无障碍硬杠杠”。 把无障碍设计纳入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批和采购标准,新开发的APP在上架前要过“无障碍审核关”,避免上线后再“回炉重造”。第三,建立常态化“体检”机制。 鼓励专业机构对各类应用进行无障碍测评并定期公布结果,用社会监督倒逼改进,让无障碍功能不因版本升级而“丢了”,确保残疾人用得上、用得好。总之,要让每一款信息产品从诞生起就兼顾所有人的需求,不让任何一个残疾人在数字时代掉队。
来源:中国残疾人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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