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周五的傍晚,暴雨毫无预兆地席卷了我所在的这座城市。落地窗外,霓虹灯被雨水冲刷成模糊的色块,像是一幅失真的油画。我坐在日料店的包间里,掌心沁出了细密的汗珠,反复摩挲着无名指上那枚闪烁的钻戒。
我对面的林晓,正低头对付着一份厚切三文鱼。她是我二十年的闺蜜,从幼儿园手拉手上厕所,到大学失恋时抱着酒瓶在操场干嚎,我们参与了彼此人生中每一个狼狈或光鲜的瞬间。
“晓晓,我要结婚了。”我深吸一口气,把手平放在桌面上,尽量让语气听起来平静,但剧烈的心跳还是出卖了我的紧张。
林晓抬起头,嘴角还沾着一点芥末的痕迹,眼底带着惯有的笑意,“这钻戒闪得我眼睛都花了,快说说,他到底怎么求婚的?”她放下筷子,身体微微前倾,眼里满是期待,像小时候盼着我分享珍藏的糖果。
林晓手中的筷子顿住了。她缓缓抬起头,眼神从那枚刺眼的钻戒移到我的脸上。我原本预想过很多种反应:她可能会尖叫着抱住我,可能会开玩笑问钻戒多大,或者像其他亲戚朋友那样,立刻切入正题,打听男方的家境、彩礼多少、婚房买在几环。
毕竟,在这个现实的世界里,婚姻往往被简化为一场关于资产重组的谈判。我父母问的是“他家能不能全款买房”,我同事问的是“他年薪有没有五十万”,连我的上司都开玩笑说“嫁个有钱人以后就不用这么拼命了”。
但林晓没有。她放下筷子,端起面前的苦荞茶抿了一口,眼神里没有预期的狂喜,反而透着一种近乎悲悯的冷静。
“陈欢,你确定了吗?”她轻声问。
我点点头,笑得有些僵硬:“日子都定了,十月一号。”
林晓看着我,沉默了足足一分钟。那一分钟里,窗外的雷声闷闷地响。接着,她问出了第一个让我脊背发冷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她定定地看着我的眼睛,“在这个人面前,你敢不敢变丑?”
我愣住了。
那一瞬间,脑海里浮现出我和周诚相处的点点滴滴。周诚是完美的。他西装革履,温文尔雅,带我去最精致的餐厅,送我最合时宜的礼物。而我,在他面前也永远是完美的。约会前我会花两个小时化全妆,哪怕是通宵加班后的清晨,我也会在他醒来前偷偷去卫生间洗脸刷牙,涂上淡淡的素颜霜,伪造出一种“天生丽质”的假象。
我甚至不敢在他面前大声吃面,不敢在他家沙发上瘫成一个毫无形象的肉球。因为他曾无意中感叹过:“欢欢,我就喜欢你这种精致、独立又从容的样子。”
为了维持这份“从容”,我藏起了所有的狼狈。我不敢告诉他我偶尔会痛经到脸色惨白、满地打滚,不敢告诉他我其实最爱吃的是路边摊那种满是油垢的臭豆腐。
林晓见我沉默,叹了口气:“欢欢,婚姻不是几场华丽的约会,而是几千个灰头土脸的清晨。如果你在他面前需要时刻戴着面具,需要收腹挺胸维持女神形象,那你嫁的不是爱人,而是一个需要你时刻演出的观众。你打算演一辈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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