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吗,外国大导演拿着巨款来买溥仪回忆录的改编权,本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事,半路直接杀出个程咬金,扯出原告不是别人,正是溥仪的遗孀李淑贤,被告则是帮溥仪整理完成《我的前半生》的李文达,谁能想到一本传世回忆录,居然能让两个原本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在法庭拉扯小十年。
了一桩轰动一时的十年官司。最早溥仪在战犯管理所的时候,确实自己动过笔写回忆。写出来的东西啥样呢?灰皮本子,字迹歪歪扭扭,二十多万字基本就是检讨书,前言不搭后语,根本达不到出版的水准。
1960年组织安排李文达接手整理这本书,李文达早年搞过地下工作,文字功底也硬,接到任务直接扎进西山的宾馆,一待就是三个多月。
他天天拉着溥仪唠往事,把溥仪从小到大的经历挖得底朝天,还靠着以前做情报工作的本事,到处找当年的老人核对细节,泡在故宫翻旧档案,连冯玉祥逼宫时的细节都查得明明白白。
最后出来的清样,早就不是原来那份结结巴巴的交代材料,变成了逻辑通顺、细节扎实的传世回忆录。可碍于当年的环境只有当年印刷厂的一份秘密档案里,悄悄留了一笔,注明是两人共同创作,谁也没想到几十年后,这就成了法庭上炸场的关键证据。
,这本书必须标注是溥仪亲自撰写,才能体现政策的力量,所以李文达的名字根本没出现在封面上。溥仪和李淑贤的婚事,放到当年也满是吃瓜群众想不到的隐情。1962年经人介绍,已经特赦的溥仪认识了做护士的李淑贤,两人认识才四个月就匆匆办了婚礼。
那时候溥仪背着前朝皇帝的身份,最大的心愿就是做个普普通通的正常人,有个安稳的家庭,就是他最好的“身份证明”,所以他对李淑贤百般讨好,生怕这段婚姻散了。
溥仪身体不好,没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对李淑贤就更是小心翼翼,每个月工资发下来一分不剩全上交,下雨天站在路边等她下班怕她滑倒,李淑贤闹离婚他直接当场下跪,放到以前谁能想到当年的皇帝会给一个小护士低头。
1967年溥仪在北京去世,那时候李淑贤才43岁,手里只有溥仪留下的一点生活费,日子过得紧巴巴,一直熬了十几年都没摸到那笔属于《我的前半生》的版税。
直到1984年贝托鲁奇筹备拍《末代皇帝》,满世界找版权改编授权,李文达觉得自己是实实在在的创作者,拿了改编的钱,李淑贤直接不干了,一纸诉状把李文达告上了法庭。
一个说自己干了大半活儿连名都没捞着,分点钱天经地义,一个说自己是溥仪的合法妻子,遗产全该归自己,两边谁也不肯退一步,法院调解多少次都没用。
这官司一拖就是十年,李文达没等到最终宣判,1993年就带着憋屈去世了。又过了两年,法院最终判决,《我的前半生》的版权归李淑贤所有,李淑贤赢了这场官司。
谁知道赢了官司才一年,李淑贤也因为癌症去世了,临走前她做了一件让所有人都惊讶的事,她把溥仪的骨灰迁到了河北的商业墓园,自己死也不肯和溥仪合葬在一起。
大伙这才品出滋味,李淑贤这一辈子,被这段婚姻套了大半辈子,抢遗产是为了活下去,死了也要和溥仪划清界限,给自己留最后一点骨气。
兜兜转转几十年过去,2007年这本书的版权到期,按照法律规定变成了公共财产,溥仪没留下,李文达没捞着,李淑贤也没守住,最后绕了一圈又回到了大众手里。
放到现在来看,真没法说谁对谁错,当年版权制度本来就不健全,三个人都是在时代的浪潮里讨生活。溥仪要一份安稳的普通人身份,李文达要自己应得的名分,李淑贤要一口饱饭,全是小人物的身不由己。
参考资料 人民网 《溥仪遗孀与<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纠纷始末》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