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宁区法院)和上海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上海市律协)开展交流座谈会,上海市律协会长邵万权,长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世亮出席会议并讲话。双方共同签署《关于深化联络沟通、促进良性互动的工作备忘录》。
早在2010年,长宁区法院出台《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2019年,再次出台《深化法官律师良性互动十条意见》。
为进一步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规范法官和律师接触交往,长宁区法院经与上海市律协沟通协商,形成此次《备忘录》新的“十条意见”。
《备忘录》立足司法审判和律师执业工作实际,从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和强化联络三个方面提出具体举措,促进法院和律协之间的规范化、制度化互动,凝聚高质量法治建设合力。长宁区法院和上海市律协作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加强协作,围绕法治建设重点领域立法项目联合开展调研走访、意见征询。长宁区法院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商事调解,上海市律协支持律师参与法院矛盾化解工作。双方将建立健全法官和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情况相互通报机制,促进各自依法履职。双方建立组织层面沟通联系机制,为律师执业提供保障和支撑。
邵万权会长表示,《备忘录》内容丰富、举措务实、操作性强,是法院和律协深化司法机关与律师行业联动的重要举措。希望双方加强沟通协作,抓好各项举措的落实,共同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高质量发展。
徐世亮院长表示,支持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也是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希望以备忘录的签订为新的起点,进一步促进法院和律协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廉洁,为以高水平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上海市律协副会长徐宗新,上海市律协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委员会、纪律部,以及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长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庆堂、沈建坤,办公室、立案庭、审监庭、纪检组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来 源|上海长宁法院
校 核|丁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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