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发展,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社会支持体系,3月17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公布《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合适成年人实务指南》《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帮教服务实务指南》两项团体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将于3月18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发布现场
据悉,此次标准发布由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武侯、新都、温江、蒲江检察院,成都新空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四川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共同完成,是继2024年发布社会调查团体标准后,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
为何要发布《标准》?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成都检察机关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引入专业社工力量,开展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但在长期实践中,合适成年人工作存在选任标准不一、履职边界模糊等问题,帮教服务也存在介入节点不清晰、服务流程不统一等短板。
作为两份《标准》的起草人之一,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少年司法研究与服务中心副主任全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司法社工在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方面发挥着很大作用,此次两份《标准》的发布,本质是为了解决法律有规定但实操无细则的现实难题。
比如,在未成年人涉刑事诉讼时,若父母等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法律要求必须有合适成年人陪同参与诉讼,但针对孤儿、留守儿童等情况,“‘合适成年人’该怎么选、能做什么、权责是什么,法律没有细化,各地做法不一,没有相应规范。”
同样,在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中,只要求教育、感化、挽救,可司法社工具体该怎么帮、多久帮一次、如何评估效果,也未有统一标准,大多靠经验操作。
成都从2017年就开始探索相关工作,经过近十年实践,经验已经成熟。此次发布两项《标准》,就是把多年实践成果转化为统一的团体标准,“相当于给司法社工一本‘工作说明书’,让新手也能照着规范操作。”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主任李东表示,下一步,市检察院将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市社工协会,针对两项《标准》对全部司法社工进行培训、解读,“让司法社工知道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提升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市检察院也将结合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通过反馈与评价机制,让司法社工工作更规范,更有力。”
记者了解到,两份《标准》均设置11个核心章节,配套的附件明确司法社工的服务记录与报告撰写规范。从划定服务原则与伦理准则,到明确服务对象、流程、内容及专业方法,再到搭建服务管理、评估改进、保障的支撑体系,为司法社工开展工作提供了清晰、可落地的操作依据。
全亮教授表示,希望将这套标准推广出去,为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参考的范本。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
编辑 李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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