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建轩 记者 顾潇)牛肉历来是进补的重要食材,很多家庭热衷选购新鲜牛肉,烹饪美食、滋养身体。南京的商贩郑某为了赚钱,竟用猪肉冒充牛肉,打着“进口巴西牛肉”的幌子,低价销售,蒙骗消费者。销售量达8万斤,销售金额超120万元。近日,郑某因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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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扬州的夏先生在网上购物平台搜索到一家生鲜店铺,发现一款“巴西冷冻鲜牛肉”价格便宜,每斤只需要15元左右,他便花了100多元买了10斤。到货的商品看上去确实是牛肉,然而,煮熟食用时,夏先生发现不对劲,这根本不是牛肉而是猪肉

夏先生立马与商家郑某联系,对方倒也干脆,答应退货退款。随后,夏先生浏览了这家店铺的评论区,发现有不少差评,都是消费者吐槽商家“挂牛头卖猪肉”。夏先生认为,商家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实在可恶。于是,他没有把假牛肉退回,而是将它们留下,并向警方报了案。

郑某到案后交代,他常年在南京做农产品买卖,由于近来生意不景气,他便找到老乡郭某商量对策。郭某给他支了一个歪招,告诉他用猪肉冒充牛肉可以挣到钱。于是,郑某从郭某处购进猪肉,通过开设“某鲜冻生鲜汇”等三家网上店铺,打着“进口巴西牛肉”的幌子,低价销售,蒙骗消费者。经查,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郑某以猪肉冒充牛肉,销售量达8万斤,销售金额超120万元。

近日,广陵区检察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对郑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一万元。与此同时,为郑某提供货源的郭某被另案处理。

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经营者诚信守法,“挂着牛头卖猪肉”,看似只是“以次充真”的消费欺诈,实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触碰了刑法中销售伪劣产品的保护法益。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依法严惩严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食品犯罪,协同行政部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构建清朗的消费环境。也提醒消费者擦亮双眼、保留凭证,遇到侵权及时举报,共同守护消费安全与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