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3月11日,潮阳区交通运输部门在省道237线依法查处一辆沿途漏洒砂石、污染路面的自卸货车,涉事司机被依法行政处罚。

当天,在省道237线大坑路口,执法人员发现,这辆轻型自卸货车沿途掉落、漏洒砂石,路面留下明显的污染痕迹。经现场勘验与调查取证发现,该车为四川牌照,并非营运车辆。当事人因未对所载砂石采取密闭、遮盖等有效防护措施,导致漏洒,造成路面污染,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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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司机 王某:我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污染公路环境,接受教育,以后会盖得严严实实的,不会再污染公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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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提醒,货运车辆,包括非营运车辆运载砂石、渣土等易漏洒货物时,务必规范装载流程,严格落实密闭遮盖、捆扎固定等防护措施,坚决杜绝沿途抛洒滴漏。此类行为不仅污染路面环境、增加道路养护成本,还会降低路面摩擦系数,极易引发车辆打滑、追尾等交通事故,严重威胁道路通行安全。交通运输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重点路段的巡查频次,严厉打击抛洒滴漏、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公路完好、安全与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