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的苏女士在直播间被“返利、赠金器、高价回购” 诱导,花16万余元购物后遭遇货不对板,承诺的返利回购也均未兑现。她起诉商家欺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判决撤销合同、商家全额退款。但却也只是赢得了一纸判决。
女子买的商品
直播间“返利回购”,投入16万余元发现货不对板
苏女士今年61岁,家住江苏省苏州市。她说,没想到自己在网上买东西还能被骗,这一骗就把养老钱给搭进去了。
据苏女士讲,2024年8月至10月期间,她一直在某视频平台“花好月圆A”直播间观看带货,该直播间的运营主体为仙游县鲤城诗沫百货商行(以下简称“诗沫商行”)。
直播间截图
“主播在直播间反复承诺,只要在直播间拍货就可以享受补贴,买得越多回购补贴也就越多,商家还会在2024年11月统一对售出商品进行高价回购。除此之外,主播还多次展示金器,宣称下单就赠送金项链、现金返利,称‘抢到就是赚到、这辈子不再有这样的机会’、‘帮粉丝减轻压力、一年能存几万块’……”苏女士说,在主播长时间宣传下,她便下单,等待对方承诺的返利和金器,“即便我不想要商品,也可以由商家回购变现。”就是在这短短的两个月,她接连在直播间累计支付货款16.4万余元。
苏女士提供的订单页面显示,2024年8月24日,苏女士就在该直播间拍得岫玉手链100串,每串价格为138元;2024年10月30日,苏女士拍得床刷10把,单把床刷的价格在3857元至39948.99元不等。经统计,苏女士在该店铺共消费16.4万余元。
订单显示购买了3.9万元的床刷
苏女士说,商家实际寄来的货物,既不是床刷也不是岫玉手链,她收到的是863串手串,“当时想着对方会回购,也就没计较这些。”
实际到货是863串手串
维权无果起诉商家,商家否认欺诈不承认曾做过承诺
“等到2024年11月,商家承诺的回购期限到期,诗沫商行并没有按照此前口头的约定回购,所谓的补贴、返利、赠送金器也全都没有兑现。”苏女士说,她这才意识到不对劲,赶忙通过平台联系商家客服,还多次拨打直播间主播的电话,要求对方退还全部货款。可无论苏女士如何沟通,商家都拒不处理退款事宜。
无奈之下,苏女士将诗沫商行起诉至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法院从2025年4月到8月,进行了三次开庭审理。
在法庭上,苏女士表示,她购买手串,就是因为商家说会返利、会赠金器、会回购,没想到商家没诚信,不履行直播间的宣传承诺,这是消费欺诈。
苏女士向法院明确提出,请求依法撤销她与诗沫商行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商家返还她支付的全部货款164423.66元,本案诉讼费用由商家承担。她同时表态,愿意将收到的863串手串全部退还给商家。
对苏女士的起诉,诗沫商行坚决否认存在欺诈行为,也不承认曾经做出过回购、返利、赠金器等承诺。
两级法院均认定欺诈,判决商家全额退款
商家辩称,双方买卖合同已履行完毕,货物交付、货款结清,合同权利义务已终止,不存在撤销前提;同时主张苏女士购买数量巨大、金额较高,属于批发进货的经营行为,不属于普通消费者,且已超过七天无理由退货期限,无权要求退款。
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诗沫商行在直播中未真实、全面披露商品信息,主播使用诱导性语言使苏女士陷入可获返利、赠金器、高价回购的错误认识,且实际交付货物与订单标注、宣传内容严重不符,已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欺诈。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双方买卖合同,由商家在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苏女士货款164423.66元,苏女士同期返还863串手串,案件受理费由商家全部承担。
一审宣判后,诗沫商行不服,向福建省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坚持认为交易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商家不存在欺诈,请求改判驳回苏女士全部诉求。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苏女士的儿子齐奋(化名)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耗时耗力打了一年的官司,没想到只赢得一纸判决。“今年2月份,执行法官给出的情况反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一名年逾七旬的老人,其银行账户仅有100元,再无其他财产。”
市场监管:被投诉的店铺经营者全部失联
经过梳理,齐奋还发现,除了上述判决中的16.4万余元外,他的妈妈在该平台商铺“沉香传承世家”和“万鑫文玩”也消费了三笔,一笔为3800余元、另一笔为2400余元,分别进入仙游县鲤城卡米乔珠宝商行和仙游县潇冰百货商行,还有一笔本来在“万鑫文玩”店铺下的单,后来店铺客服要求微信扫码支付,“通过查询,这笔微信支付的金额为1.4万余元,流向了仙游县榜头镇宸宇阁工艺品店的账上。”
齐奋说,考虑到律师费的问题,他只挑了被骗金额最多的打了官司,余下的这些公司,他选择向福建当地的12315消费热线投诉。
记者从仙游县市场管理局给出的回执上看到,经执法人员调查走访,均未联系到仙游县鲤城卡米乔珠宝商行和仙游县潇冰百货商行的经营者,执法人员也未找到这两家公司的办公住所;对扫码支付流向仙游县榜头镇宸宇阁工艺品店的这笔交易,经营者承认收过14422元,但具体情况并不知晓,其称是帮仙游县鲤城确悦百货商行代收货款。经监管部门核查,仙游县鲤城确悦百货商行也未在登记的办公地点办公,经营者失联。
仙游县市场管理局对上述三家失联的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而苏女士受骗并非个例,和她有同样遭遇的有31人,“我们因为受骗,相互加了微信,经过了解,绝大多数被骗的人都不敢跟家人讲,避免家人知道也不能维权,只能自认倒霉。”在苏女士提供的部分聊天截屏中,有些受骗者为此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终日惶惶;也有人表示背着家人报过警,警方认为这是纠纷而不受理。
微信聊天截图
苏女士想知道,这些商家线上卖货无人监管,线下地址都查无影踪,能否够得上诈骗?大家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说法:
胜诉却拿不回钱,律师解析直播“返利赠金器”骗局的刑民边界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从法律认定来看,目前,此次事件之所以更倾向于构成民事欺诈,而非诈骗罪,主要在于:商家在直播间以“返利、赠金器、高价回购”为诱饵,诱导苏女士购买货不对板的商品,且未兑现承诺,该行为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欺诈构成要件,法院据此判决撤销合同、全额退款,法律适用准确;而诈骗罪的核心在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本案中商家实际交付了883串手串,形式上存在交易外观,且其主观非法占有目的难以直接举证,因此目前认定诈骗罪存在较大法律障碍。
赵良善介绍,若想将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追责,关键在于补充证明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受害者可收集商家无履约能力(如无实际经营、资金链断裂)、收款后转移财产或挥霍、拒不履行退款义务等证据,同时统计31名受害者的总损失,形成涉众型诈骗的证据链,以此向公安机关控告,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相关规定,推动刑事立案,进而追缴赃款。
赵良善建议,鉴于此,在维权路径上,建议以民事执行保障为基础,同时辅以刑事追责。一方面,继续推进民事案件的执行程序,申请追加商家实际控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尽可能弥补损失;另一方面,向公安机关提交完整证据材料,尝试启动刑事侦查,通过刑民并行的方式,最大程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遏制此类直播欺诈乱象。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苗巧颖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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