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大连市民刘女士向本报反映,她带孩子在西安路中央大道商场内一家自助餐厅就餐时,发现菜品上有苍蝇,觉得难以继续用餐,要求餐厅全额退款。餐厅负责人称,发现问题后已立即撤下相关菜品并进行消杀处理。负责人表示,苍蝇属于“飞行物”,并非包裹在菜品之中,且刘女士已用餐一个半小时。为表达处理诚意,餐厅退还儿童餐费并赠送水果,但刘女士未接受赠送水果,仍坚持要求全额退款。
消费者:苍蝇落在食物上,实在吃不下去了
3月29日下午1点,刘女士带着女儿来到西安路中央大道商场内一家自助餐厅就餐。用餐过程中,她发现有苍蝇落在食物上。刘女士说,“取餐时,我发现有只苍蝇落到了三文鱼寿司上,会不会也落过别的食物?”她越想越觉得不舒服,最终实在吃不下去了。
刘女士随即用手机拍下照片,带着女儿到前台反映情况。“我让前台服务员看了照片,说实在吃不下去了,看看怎么处理。”刘女士回忆,店长随后赶来,提出送她一些水果作为补偿,刘女士没有接受。
刘女士表示,她最初的想法是要求退还大人的餐费,孩子的可以不要。她说,“这不是我的原因造成不能继续就餐,还让我花钱,我肯定不愿意。要知道有苍蝇,你免费让我来吃,我也不会来的。”然而,餐厅最终只同意退还儿童餐费。
在餐厅待了一会,刘女士想,“要是不退,一会可能连孩子的钱都拿不回来,就先退了孩子的餐费。”她表示,“作为消费者,是因为餐厅菜品有苍蝇,我才吃不下去了,我有这个权利申请退款,并不是无理取闹。”
餐厅:已及时处理并退还儿童票,全额退款不合理
4月2日,记者联系了自助餐厅店长。店长向记者详细说明了事发经过。“看了照片,确实有苍蝇落在三文鱼寿司上了,正好被她拍到了。”店长承认,餐厅出现苍蝇确实不应该,但强调苍蝇是“飞行物”,并非在菜品里或被包裹其中。“她来前台反映的时候,我去核实,苍蝇已经飞走了。”
店长表示,她第一时间查看了情况,并要求厨师长将相关餐品撤掉重新制作。“我们当天也进行了消杀处理。”店长说,刘女士的诉求是全额退还餐费,但他查看记录发现,刘女士已经用餐一个半小时。
“咱们正常用餐时间是两个小时,她已经吃了一个半小时了。”店长认为,全额退款不太现实,“你要说刚进来就发现苍蝇,或者20分钟内对菜品不满意,我们是可以全额退款的,这是店里的规定。但她已经吃了一个半小时了,不能全额退款。”
店长表示,为了表达诚意,她同意退还儿童餐费,并额外赠送一些草莓。“我觉得这样处理已经很人性化了。”但刘女士不同意,坚持要全额退回成人餐费。最后刘女士收了儿童票的退款,带着孩子走了。
律师观点:餐厅应保障安全、卫生的用餐环境,消费者有权主张权益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辽宁宏都律师事务所赵新城律师。赵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用餐环境。如果菜品上确实出现苍蝇等异物,说明餐厅在卫生管理上存在疏漏,消费者有权提出异议。
但具体到退费金额,需要看实际情况。赵律师分析,如果消费者刚入座就发现问题,要求全额退款较为合理,也更容易让商家接受;但如果已经用餐较长时间,且未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双方可就“实际的损害情况”协商处理,取得较为公正的结果。
经本报介入后,记者于4月3日下午收到刘女士反馈:自助餐厅店长主动联系她并添加微信,随后将当天成人用餐费用全额退还。至此,刘女士已收到此次用餐的全部退款,她对本报的帮助表示了感谢。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赵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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