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前感恩,镜头外挨打……一些“矫正项目”该管管了
半月谈记者 杨欣
直播间里,身着迷彩服的未成年人正在进行着各种训练,或是户外劳动,或是站军姿;镜头外的“教官”不停介绍着机构的各类“矫正项目”。而当镜头移开,这些接受特训的孩子可能正遭受体罚,有的直播间里甚至能够听到殴打的声音。
一些打着“感恩教育”“军事教育”等旗号的青少年矫正机构涉嫌体罚虐待未成年人。它们一边巧妙包装,在政策和法律边缘游走,一边通过网络直播贩卖“教育奇迹”。
镜头前感恩,镜头外挨打
在部分互联网平台上,青少年矫正机构的广告层出不穷。半月谈记者联系了一家青少年特训机构,该机构一名销售员表示,学员到学校后,“体罚是会有的,但不直接打骂,而是通过跑操、站军姿、负重等方式,让孩子承担犯错后的惩罚”。
半月谈记者梳理发现,青少年特训机构伤害未成年人的案例屡见不鲜。2024年9月,河南一名14岁少女在特训机构遭遇体罚、虐待后经抢救无效离世;2024年11月,中部某省一家矫正机构内的“老师”性侵了两名学员;2025年5月,湖南一矫正机构的学员自曝入校首日遭7名“教官”围殴至吐血、右耳失聪。
什么样的行为需要矫正?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此类机构主要招收存在厌学、网瘾、叛逆等问题的青少年,以近乎军事化管理的方式对学员进行矫正。一名机构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这些孩子都是“问题孩子”,需要“用力”一点,“手段不强硬,这帮半大小孩是不会听话的”。
值得警惕的是,部分机构利用直播平台打造“透明教育”假象。镜头前,教官轻声细语引导学员;镜头外,惩罚以“体能训练”之名进行。这些学员并非自愿参与直播,而是被胁迫在镜头前表演“变乖”“感恩”,展示“教育成果”。由于平台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机构在直播过程中会以转移镜头等方式躲避平台监管。
如此用力的矫正,已经不是第一次刺激公众的神经。受访对象认为,从“电击疗法”到因非法拘禁、体罚学生被取缔的“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再到如今打着各类幌子的特训机构,部分青少年矫正机构隐蔽性更强,危害性更大,而对未成年人体罚、限制自由、暴力压迫等却如出一辙,不仅矫正效果存疑,还会对未成年人造成较大的身心损伤。
屡打不绝,缘何有恃无恐
家长的默许、监管的短板、封闭的环境,让一些特训机构对孩子的矫正异化为对身心的摧残。
监管体系存在空白。半月谈记者了解到,矫正机构往往注册多个基地,一旦其中一个出现问题,很快便会带着孩子转移到另一处基地,主管部门缺乏对“流动营业”的有效监管。贵州某县一矫正机构在被曝光后,迅速转移。当地曾组织过全县排查,但该机构已转移到另一个城市重新开业。
对于此类机构,并没有明确由哪个部门管理,这给违规操作留下了空间。即便有体罚事件被发现,除非构成轻伤以上,否则多以“教育方法不当”处理,机构改头换面即可重来。
家庭观念尚未扭转。一些家长疏于对孩子的关心和管教,出现问题时又束手无策,“孩子管不了就送去吃苦”成为不少处于困境家庭的最后选项。尤其是对于网络成瘾、厌学、情绪障碍等复杂问题,这些机构往往以“全封闭、速见效”为诱饵,家长则被“军事化”“传统文化”等标签迷惑,忽视孩子的心理需求,甚至将体罚合理化为“必要惩戒”。
封闭式环境导致缺乏紧急求助的渠道。大多数矫正机构和家长签订的合同里,都有“封闭式管理”“禁止使用手机”等条款,未成年人进入机构,便与世隔绝。而在家长默许可实行“必要的惩罚”后,一些机构“老师”更是有恃无恐。
别让孩子在“戒尺”与羞辱中学会顺从
矫正青少年行为问题,需要的是科学、耐心与爱,绝不能异化成暴力与伪善的生意。
——要强化法律震慑与适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该条款应适用于所有教育机构的教职员工,一旦发现存在伤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应对机构及相关人员予以严惩,对违规机构负责人实施行业禁入。检察机关可积极适用公益诉讼,对侵害未成年人群体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
——要压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手段。教育、民政、市场监管及公安等部门,应联合制定青少年特训机构准入标准,明确场地、师资(必须配备专业心理咨询师)、课程等规范,日常要加强巡查,明确各部门职责,避免“谁都能管,谁都不想管”的情况发生,让监管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对特训机构的教育方法进行专业审计。
——要构建社会支持网络,疏解家庭焦虑。加大公共心理健康服务供给,在社区、学校普及青少年心理咨询点,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只有法治阳光照进每个隐蔽角落,家庭、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避免下一个“暴力矫正”机构借壳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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