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消息:近日,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搬迁涉及新生儿安置公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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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通州区潞城镇东堡等四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搬迁补偿与安置方案》第二十三条新生儿安置面积标准相关条款规定,将于近期办理新生儿安置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安置范围

一宗宅基地按被安置人数选择房屋安置的,自公布的签约奖励期结束之日(不含)(2025年6月17日后)至2026年4月18日止(共计十个月),已婚被安置人员新出生的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落户在本村的婚生子女,且系被搬迁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

二、

安置面积标准

安置标准为一宗宅基地前两个新出生子女不高于45平方米/人,其他新出生子女不高于30平方米/人。

三、

不给予安置的情况

1. 2026年4月18日(不含)后出生的新生儿;

2.选择按宅基地面积计算房屋安置;

3.选择一次性货币安置方式的;

4.被安置人员在签约奖励期结束后,结婚并生育子女的。

四、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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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提交资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新生儿户口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以上资料无法证明关系的,需要提交关系证明;

3.其他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