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到底需要多少个摄像头?是否存在重复建设和盲目加码的情况?
据都市快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青岛市城阳区黑龙江中路与山河路交会处路口,两根监控横杆上密密麻麻装满了摄像头,引发关注。
↑图据都市快报
对此,青岛城阳公安发布情况通报称,该处两根立杆共装有摄像设备18个、补光设备24个,其中12个摄像设备、16个补光设备因老化落后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已停用,未及时拆除,目前已清理整改完毕。对此深感愧疚,表示诚挚歉意。将举一反三,在全域范围内深入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2个设备,竟有28个成了摆设,废弃率近七成,令人咋舌。这些设备密密麻麻挤在杆子上,俯视着每一辆通行的汽车,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如此“探头林立”的景观,不仅有碍观瞻,也背离了公共设施投放应有的审慎和克制。
当地公安迅速介入,及时整改并致歉,这样的反应速度和态度,既是对网友“随手拍”社会监督的积极回应,也是对城市共建共享理念的践行。但致歉之外还需深省,一堆能用、不能用的探头,暴露出当下城市治理中的部分共性问题,并非一句“工作不细致”可以带过。
首先,28个设备老化落后已停用但未拆,非一日之功。这意味着,当地在更新设备时,可能只是一味地做加法。更先进、智能的摄像头自然要装,这是建设“智慧城市”的必要,但旧的却没拆。于是,不断叠加的结果就是吓人的摄像头“开会”。这种“装新不拆旧”的做法,实则是一种懒政。
其次,根据2025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建设、使用的相关管理工作。对于监控设备,如何规划、如何使用、如何管理,本有章可循,此事中是否涉及多环节失守?
对“装新不拆旧”的操作举一反三,一方面,当地不妨继续发动市民“随手拍”,全面排查还有多少“僵尸”摄像头,该清理的及时清理掉。另一方面,也应深入调查,城市到底需要多少个摄像头?是否存在重复建设和盲目加码的情况?
城市的“治慧”,固然要“智慧”,也应体现在更精细化、人性化的管理上。唯有给每个摄像头都装上法治的“滤镜”、科学的规划以及有力有效的监管,才是用好技术手段,人们才能在安全与便捷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胡印斌
编辑 赵瑜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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