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四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按时完工,最大限度减轻施工作业与车辆通行的压力,经市交管支队与相关建设单位实地踏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对涉及施工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施工单位:吉林省粮建建设有限公司

施工路段1:铁东区北四经街(北二纬路至北三纬路)

施工路段2:铁东区汽贸街(南四纬路至开发区大路)

三、施工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6月30日

四、施工方式:上述施工路段采取全封闭施工。

特此通告

四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 6 年 5 月 9 日

来源:中国吉林网综合自四平发布

编辑:张楠

主编:曲翱   监制:陈尤欣

统筹: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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